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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财物去哪了,给民众一个交代

2015年03月18日03:23 |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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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罚没财物去哪了,给民众一个交代

  前几天,吉林商人于润龙终于等来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撤销吉林市公安局原343万的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3个月内返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46384克黄金。至此,历时近13年、先后2次被捕、4次受审的于润龙才终于放下了一颗不安之心。

  其实关注这起案件的民众中,很多人对于于润龙这场官司的打探,不只在于冤屈的真相,还担心多达46公斤多的黄金被罚没后,这批黄金的去向在哪?

  尽管只是担心,尽管担心的未必就是事实,但人们对于罚没财物的去向,还是有着太多的猜疑。一方面,发生在处罚过程中罚没财物去向不明的案例并不鲜见,另一方面,由于执法机构对于大量罚没财物主动公布信息不足,这都给职能部门与社会之间平添了许多信任障碍。

  昨天来自新华社的消息说,《贵州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按照办法,今年起贵州执法机关和财政部门每年将分别向社会公布罚没财物处置情况和罚没收入情况;执法机关、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罚没财物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或者追偿。

  对于“私分罚没财物”,我国刑法已经有着明确的查处标准,但是对于罚没财物的公开与公布,相关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要求。贵州省以法规的形式将其作为执法部门、财政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铁律,有着行政进一步公开、法治进一步透明的双重进步意义,同时无论对执法机关还是被执法者对象,都有着双重的保护意义。

  随着反腐斗争的进一步深入,大批官员巨额违法违纪财物被罚没,加之越来越多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违纪被罚没的财物,人们对于这些罚没财物的去向,也有着越来越多的公开透明诉求。贵州即将施行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既规定了执法机关“出具合法凭据”的责任,又明确了每年公布罚没财物的处置情况和罚没收入,这样,民众不仅可以监督执法中的罚没准确性和合法性,又可以监督这些罚没财物去向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从而使得罚没财物真正脱去人为的“原罪”,步入明明白白的法治轨道。

  事实上,每一笔罚没的财物,表面上看是取之于法,但归根结底还是取之于民。这些被罚没的财物,无一不是来自于民众的血汗钱,来自于社会的财富。让民众知道这些罚没财物的来龙与去脉,监督罚没财物的支配与分配,有知情权,有发言权,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举,也是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机关的应尽之责。

  现实的执法过程中,许多民众存疑的罚没财物去向问题,或许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因为透明度太低,民众的知情权不够,没问题的罚没财物也能让民众觉得会有问题。吉林商人于润龙被罚没的46公斤黄金,就是一个节外生枝的事例。如果46公斤黄金当初罚没后能够有法监管去向、有责公布去向,民众的狐疑便会自然消除,拉锯一样关了放、放了关的于润龙,便不会往黄金的去向问题上多思多想。

  贵州每年公布罚没财物的去向,其实是发给民众的知情权,也是一颗定心丸。执法有多少透明,民众对于法治就有多少信心。这是一个正比的关系。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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