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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小舟:起刑点不变,会让多少贪腐官员胆颤?

2015年03月16日15:40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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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蒋小舟:起刑点不变,会让多少贪腐官员胆颤?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今年提交了明确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的建议。他提出,贪污受贿五千元定罪起刑点不能变。(3月15日北京青年报)

  俗话说,“水涨船高”。我国现行贪污受贿犯罪起刑点是1997年刑法确定的5000元。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人认为该起刑点应随之提高,建议调高为3万元至5万元。其实,虽然物价在涨,钱在贬值,但贪腐起刑点却不宜变。贪腐起刑点的提升,无疑是对贪污受贿的“无限宽容”。当下,起刑点不变,会让多少贪腐官员胆颤?由此换来的巨大震慑效果,相信值得大众为之期待。

  “无风不起浪”。李大进提出贪污受贿的5000元定罪起刑点,坚决不能变的建议,是因为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取消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掌握或由“两高”制定司法解释。李大进对此提出异议,希望保持5000元的贪污受贿起刑点不变,是考虑到目前严峻复杂的贪腐整治环境,如果取消5000元的贪污受贿定罪起刑点,怕会出现对贪污腐败行为的纵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得不说,没有起刑“底线”,甚至随意提升起刑点,就会从法律上对贪污腐败的标准赋予了一定的弹性。试想,在贪腐案件中,官官相护、包庇、纵容等现象就较为泛滥,如果法律再“富有弹性”,那么在具体的执行中,循私枉法的现象就会更严重。目前5000元的贪腐起刑点标准,本来就有点形同虚设,很多腐败分子并没被拿到这个尺度上衡量,如果再取消贪污受贿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则很可能让腐败分子更加猖狂。为此,不仅不能提高贪腐起刑点,更不能对其予以取消,对贪污受贿行为,就要有刚性约束。

  当然,起刑点不变,并不是说量刑标准也一成不变。一方面,5000元的定罪起刑点,已经获得社会认同,是与官员收入情况、社会公众心理相适应的一个标准。“不能因为收入提高、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贪污受贿入罪标准就随之提高,放纵贪腐犯罪。”另一方面,虽然5000元的起刑点不变,但他提出,量刑标准要改变。正如李大进所说,“原来定的量刑标准,和人们对贪腐行为的认知有了一定的差距,甚至带来质疑。同样是贪污了10万元,为什么在这个地方是一种量刑,在那个地方是另一种量刑。”值得深思。

  在笔者看来,“起刑点不变”才能有力拉升贪腐震慑力,筑牢法律高压线。诚然,五千元定罪起刑点,表面上看有些过于教条,甚至在有的人眼里显得“OUT”了,不能跟上千变万化的形势,但在打击贪污腐败上,它就是一道“铁门槛”。因此,要确保中央反腐力度不松劲,执法机关更为铁面无情,就要让5000元的贪腐定罪起刑点成为不可肆意触碰的高压电网,有力震慑贪腐分子绝不能为所欲为。这,才是民之所盼。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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