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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泰武:网购“漏洞”还须“法网”来补

2015年03月12日11:33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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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泰武:网购“漏洞”还须“法网”来补

  “网上买到假货,想维权真的太难了!”3月10日说起自己最近在网上买到假电脑的维权经历,南宁市一家基层法院的覃法官用了身心俱疲来形容。覃法官是今年2月在淘宝网上网购电脑遇到假货,并遭遇店家推诿。覃法官通过鉴定、步步拍照收集证据,在淘宝客服介入下,历经10多天终于维权成功。“像我们属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维权尚且艰难,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维权之路会走得更曲折。”(3月11日《当代生活报》)

  网购已经成为当今一种时尚购物的方式,不分地域,不分时间,只要是商场超市里有的,网络上就有;商场超市没有的,网络上却有,真可谓应有尽有,商品种类之多,令消费者应接不暇。

  然而,随着网购浪潮的汹涌而至,网购也滋生了诸多问题,有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有商品规格型号不对的,有无法付款的,还有卖家服务态度恶劣的,以及物流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商品的,等等这些都与消费者购买商品有关。由于网购支付都是通过网上交易,很多网购商品没有发票,或商家不提供发票,这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加,取证困难,有的仅凭自己的微薄之力根本无法取证,因此,网购维权就成为令人头痛的烦恼事。

  对于经营者与消费者,法律早有明确规定。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然而维权的焦点正是因为诚实信用出现问题。作为经营者,无论是网站管理者,还是商品经营者,都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既合格又合法的商品。这是减少或避免因消费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从国家层面来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依法治国不可缺位的职责。然而,现实生活中,网购者势单力薄,在与网站管理者和经营者、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比,显然是弱势群体。加上取证、质证困难,维权渠道相当有限。因此,一旦发生侵权现象,网购者除了投诉、申诉等有限的维权方式外,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像覃法官这样懂法的专业人士维权尚且如此艰辛,可想而知其他普通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就更加步履维艰了。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加强对网站管理者和经营者、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立法约束,规范网购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来制约网购滋生的漏洞,才能在有效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做到有法可依。

  堵住网购“漏洞”,还须“法网”来补。有法可依,方能做到有法必依。网购维权不仅是消费者个人的事,也是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才能为消费者撑起一片保障蓝天。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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