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观点>>每日最新评论

对污染企业,政府应当守夜人

2015年03月11日00:04 |
小字号
原标题:对污染企业,政府应当守夜人

  记者近日曝光了皖北某地一涉铅园区工人频繁血铅中毒,当地一些部门对血铅中毒的情况一句话没表态,却忙着托人找关系,劝说记者删除报道。事实上,记者曾多次报道环境污染事件,往往被曝光的污染企业并不会给记者打电话,但是污染所在地的一些部门,却火急火燎地找记者游说、说情,希望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个别地方甚至是县委常委、县长或者县委书记亲自出马说情。(3月9日新华社)

  政府部门为污染企业求情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发生了,也似乎不是什么新闻了。早在2005年,黑龙江省穆棱市政府就为一些污染企业的注册写条子、开绿灯;2010年,辽宁营口市政府专门下发“会议纪要”,授予一些纸厂继续排污的“尚方宝剑”;2013年,有媒体报道山东潍坊污水排放事件,当地政府立马否认,可惜最后是自己“打脸”……类似的事情可谓不胜枚举,由此看来,一些污染企业之所以敢公然排污,还在于其有“保护伞”,有政府部门为其“撑腰”。

  于公众而言,看到这些现实案例,的确有些不寒而栗的感觉。毕竟,当这些企业可以随便排污、可以无视环保法,其带给现实社会的污染与危害,其实是完全可以预期的。可以说,有这些企业的地方,蓝天白云必然是奢侈品、健康的饮用水也会成为难题、至于给公众身体带来的潜在危害,也完全不用多说。可以说,不允许企业随便排污或排污超标是最起码的底线与良知,这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信仰。

  众所周知,政府部门为污染企业“撑腰”,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有着深厚的现实缘由。不得不承认,在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是客观存在的,于是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经济发展,为了GDP,已经不管其会不会污染环境,也不管其是不是“带血”,只要把经济拉动起来,其就可以付出一切代价。或许,正是在这般畸形的“GDP崇拜症”之下,才有了政府部门“保护”污染企业的现实图景。

  这样的发展路径,显然是不可持续的。毕竟,历史的经验早已证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方式,往往会遭遇环境的报复,而这种后果,基本上都是现实不能承受之重。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GDP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这种短视的发展模式,一方面带来了极大的环境代价;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激发公众与企业、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矛盾的激发,必然会成为社会稳定的定时炸弹,这值得警惕。

  可以说,政府部门为污染企业求情是典型的角色错位。对污染企业,政府部门不能当经济人——即假定人思考和行为都是目标理性的,唯一地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的最大化;而应当守夜人——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其详细地论述了政府部门当以守护公共利益为天职。如今,在各地频频爆出“政府部门为污染企业求情或撑腰”的大背景下,如何约束与遏制权力之手,让其不要越过边界,无疑势在必行。

  文/龙敏飞

(来源:红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