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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东:反腐赃款要做到“颗粒归仓”

2015年03月08日08:42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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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涪东:反腐赃款要做到“颗粒归仓”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一名全国政协委员的问题,引来众多委员的热议,也成为互联网空间的焦点话题:反腐追回的钱,到底去哪儿了?根据安徽、江西、浙江等地多名纪委书记介绍,对于违纪违规资金,将由纪委根据相关规定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然后根据规定上缴国库,对于违法犯罪资金,经法院审定认定并予以追缴,追缴后上缴国库,对于违规收受的名贵物品,将根据规定经过公开拍卖后变成资金上缴国库。(3月7 日《福建日报》)

  偶尔听到一些调侃纪检监察机关的笑话,那就是说纪检监察机关根本就“不差钱”,因为一旦缺钱了,就下深水查几个贪官,轻而易举就能追缴数百万甚至数千万赃款。虽然这些只是人民群众茶余饭后的笑资,但是不可否认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压惩治腐败的态势下,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与此同时数额巨大的赃款去向着实也让人民群众“牵肠挂肚”,毕竟若是这些反腐赃款再度被截留或是挪用,岂不是刚出“贼窝”又入“虎口”,如此一来,反腐成效和党委政府公信力估计都将大打折扣。

  说到此,也许有人会质疑是不是笔者太过多虑了,毕竟中央纪委监察部门早就未雨绸缪,制定发布了加强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没收、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并要求按规定及时将违纪违法款物上缴国库,不准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或是设立“小金库”。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若是纪检监察系统出现监守自盗之人,弄虚作假搞政策变通,极有可能让赃款在入库前遭受损失,因此,对待反腐赃款还是应该“先小人、后君子”,先把问题想得坏点和复杂点,提前堵住权力任性的漏洞,这样总比捅出乱子再来“亡羊补牢”更好吧。

  笔者认为,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制度执行,依法依规管理好反腐赃款,坚持按规矩按程序上缴国库,同时,畅通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公示赃款去向,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一分一厘都要上缴国库,真正做到“颗粒归仓”。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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