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维:“杨公好虎”,岂能一罚了之?
2月19日凌晨,山东平度闹市区上演了天上掉老虎。经调查,坠亡老虎系青岛市人大代表、谷物大厦负责人杨某所养,他在大厦楼顶共养了两只老虎。平度市林业局称,杨某无驯养繁育许可证,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老虎依法没收,并处罚款3000元。(3月5日新华网)
普通人家养宠物不过养个猫猫狗狗,杨代表却“别出心裁”养一只斑斓猛虎,这让我等俗人不仅是醉了,更惊出了满身冷汗。
老虎属于猛兽序列,私自驯养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惨剧。杨代表在闹市区养虎,如果不是“高空坠虎”事件的发生,周围居民恐怕都不知道自己随时有性命之忧。
笔者有一个不恰当的假设,如果“坠虎”事件不是发生在凌晨而是发生在白天,那时候闹市区人来人往,会是多么严重的后果?退一万步讲,即便“坠虎”事件没有发生,可是说不定哪天老虎就跑了出来,周围居民就算是没人被咬死咬伤,恐怕也得吓个半死。
再者说,老虎是保护动物,私自驯养属于违法行为,杨代表身为人大代表,不可能一点都不懂法。可是如果懂法的话,却又偏偏知法违法,这就难免让人揣测其中有没有恃权轻法、恃权妄为?
私自养虎,既不合规又不守法,杨代表却任性为之,这显然是为了自己所“好”,罔顾他人的利益和死活。对于此等行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依规严惩,方能息众怒、平民愤。
然而,杨代表养虎已经让人大跌眼镜,有关部门的处罚则让人跌碎了眼镜。“对老虎依法没收,并处罚款3000元”,这样的“板子”打在杨代表身上怕是不疼又不痒,这“轻描淡写”之间是对法律的不敬和无视。
养老虎不过罚款3000元,那养狗熊、养麋鹿、养猩猩……也应该大抵如此,既然没有囹圄之虞,有钱人势必蜂拥“尝鲜”,能养的不能养的统统养着玩,只是这样一来就苦了野生动物和周围居民。
鉴于以上种种,“杨公好虎”显然不能一罚了之,但愿此事件还未完待续,笔者和大家共同期待续篇。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