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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有权不任性”

2015年03月06日15:00 |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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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保证“有权不任性”

  纪 玉

  同样是“任性”,人们说起“有钱就是任性”时,带着调侃、自嘲,甚至还有一些向往,毕竟对个人财产的处置,旁人也只能看个热闹。但是,有权而“任性”,引来的是质疑和不安,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共财产”,这样的“任性”,谁也玩不起。

  昨天,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据报告起草组负责人透露,这句表述是李克强亲自加入的。

  “有权不可任性”,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手握权力,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界线在哪里?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是一道红线,权力之手既不能“捞过界”,扰乱市场和社会的正常运行,甚至寻求权力寻租,也不能“为官不为”,没有好处就偷懒懈怠,在需要责任担当时做鸵鸟状。

  要做到“有权不任性”,首先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权力之所以能够“任性”,还在于长期以来,政府能管的,实在太多。凡事都要管的后果,往往是很多事情都管不好。充分释放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就要削减政府的一部分权力。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本届政府减少1/3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提前实现,接下来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市场和社会就有了更多伸展手脚的空间,政府则少了越界的可能,少数机构和个人想要权力寻租,也没有了依凭——权力都没有了,还怎么寻租呢?

  有权而“任性”,主要表现为滥用权力。去年,新华社聚焦“权力越界”现象。一些地方为了控制房价,开发商降价超过15%购房者就无法网签;为了推进殡葬改革,收回村民棺木强行拆解;为了让婆婆“配合”拆迁,把身为教师的儿媳调至拆迁指挥部……这些案例,说明权力在法律权威和公民权利面前,不时有越界和扩张的冲动,要扼制这股冲动,除了划定权力的边界,更要对权力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让滥权行为的责任人付出“任性”的代价。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往往有人抱持以行政权力解决一切问题的简单化思维,比如有了雾霾,不是想到长远规划,而是立刻想到限购限行。因此,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要预防政府扩权的冲动。

  有权而“任性”,还有一种表现,是虽有权力,却不在该行使时行使,只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于庸官懒政,既要通过简政放权来提高行政效率,也要完善评价体系、问责制度,鼓励勤勉者,清除怠惰者。

  简政放权,为的是政府归位,并且不缺位、不越位。做到这些,才算得上“有权不任性”。权力的“任性”,不仅是玩不起、玩不得的,更要让人玩不了。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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