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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军:让地方官员对古村落和文物有敬畏之心

2015年02月05日09:44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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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于文军:让地方官员对古村落和文物有敬畏之心

  河南新郑,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历经两千多年历史沧桑,珍贵文物古宅价值颇高。然而一年多来,有关部门竟以“航空港区建设”为由,使古城新郑的古村落和文物面临着势如破竹、大刀阔斧的拆迁。(2月3日央视财经频道)

  就因为要建设航空港区,获取经济利益,竟然拆迁古村落和文物,令人痛心疾首,此事折射了一些地方官员由于畸形的政绩观作祟,粗暴践踏法治底线,这已经不是任性所能定性的了。保护古村落和文物,法律早有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6条规定:“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一座改建的城市,如果把古建筑都拆掉了,那不是什么现代化城市,而是暴发户的城市。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强调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不仅如此,在当今中国,留住乡愁成为时代的强音,而保护古村落和文物正是留住乡愁的一个重要手段,古村落和文物是中国传统文明的密码与积淀,寄托着人们对传统文明的追思。遗憾的是:在急功近利的地方官员眼里,古村落和文物没有经济效益,必须让位于当地的经济利益,说拆就拆,由此便不难理解当地有关部门何以在选址、规划以及建设中都没有考虑避开文物和保护文物的事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反倒是当地百姓努力阻止拆迁。

  古村落和文物被强拆,并非孤案,类似情况屡屡被曝光,广为诟病。日前,媒体报道: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2007年,该村被认定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就在同年,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将全村的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对此,当地的官员竟然发出了拆迁没什么大不了的雷语。之所以如此,与文保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或者文保执法部门执法不作为、缺位等有很大关系。古村落和文物被强拆,还与一些地方官员没文化或者缺乏文化素养有关。因而,必须给一些地方官员补上法治课与文化课,让他们对历史文化产生敬畏。这绝非空穴来风,确有必要。否则,我们就只能在历史老照片中才能欣赏到古村落和文物的风采了,岂不悲哀?如何留住乡愁?对于拆迁古代历史文物的行为,绝不能就算了,须让拆迁者付出相应的代价,除了追究法律责任外,还须恢复历史文物原貌,承担一切恢复修缮费用,等等。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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