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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荒唐的有罪判决

许昔龙
2015年02月05日02:22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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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荒唐的有罪判决

  据日前《中国青年报》报道,重庆人张净十年前因存放农行的120余万元“失踪”了,于2006年状告农行要求还款反而以涉嫌诈骗罪被判刑4年,张净出狱后历经4年艰难的申诉,终获无罪判决。

  该案肇因于涉案农行会计高息揽储后又将张净的存款取出转由第三方使用,农行承诺一年后还本付息,可期满后张净找银行取款无果,于是一纸诉状将农行告上法庭,要求农行兑现还本付息的承诺。银行辩称存款是被会计划转或取走,银行对此并不知情,并认为张净所持承诺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而张净坚持认为:“钱是存在银行的,无论如何银行应该赔偿。”张净的坚持却换来了一副冰冷的手铐。

  2007年10月,重庆梁平县法院判决认为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泄露给农行会计,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可是,涉案的款项是在密码挂失的情况下被取走的,但关键证据密码挂失单和借记卡申请表却均没有经过庭审质证,如果张净向他人提前透露了密码,行为人还要多此一举进行密码挂失吗?

  法院认定有罪的证据主要是农行会计及第三方用款人的口供,他们曾一致供述指控张净向他们透露了密码取款。可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处罚,并要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所幸的是,张净在再审程序中,费尽周折找到密码挂失单和借记卡申请并进行鉴定后为自己洗冤。

  最近的中央政法会议提出要取消有罪判决率等考核指标,希望这一举措能有助于司法公正,减少荒唐的有罪判决。

  许昔龙(知名律师)

(来源:北京晨报)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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