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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色鹿苑:公职招聘录用,缘何“社会责任感”先行?

2015年01月30日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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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赤色鹿苑:公职招聘录用,缘何“社会责任感”先行?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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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赤色鹿苑

  近日,浙江“社会责任感差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新规引发社会热议。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针对此事对189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6%的受访者支持将“社会责任感”列为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之一(中国青年报 1月29日)

  如此高的民意支持,有着何种的社会背景?支持将“社会责任感”纳入公职录用的条件,又体现了百姓的何种期盼?

  具备社会责任感,是一种“大家好才是真的好”的希冀。

  社会责任感,顾名思义,是特定社会中公民在心理层面对他人的伦理关怀和义务。我们每个人身在这个大环境,要想和谐共处,仅仅法律的强制和道德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发自内心的“想人之所想 急人之所急”,这种设身处地的社会责任感弥补了法律和道德的空缺,是社会稳定运转的“凝聚剂”和“润滑油”。因此,每个人都要背负着作为一名公民应为他人考虑的义务,无论身份尊卑,无论高低贵贱。

  “达则兼济天下”是一种回报社会的高尚境界,“穷则独善其身”亦是一种融入社会的个人修养。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不见得非要戎马倥偬,誓死捍卫“钓鱼岛”,雨天遇行人减速慢行也是社会和谐的传递;社会责任感的表达未必每天满嘴国际局势,挥斥方遒,笑脸迎人不给百姓添堵也是对社会的一片心意。社会责任感是每个人必备的“一剂良药”,用来治疗形形色色的“思想不达标”,公职人员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自当必不可缺少。

  引入社会责任感,是百姓对体制改革“百尺竿头”的殷切期盼。

  挥别了2014的改革元年,迎来了2015的关键之年。中央在集中整治党内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上的诸多问题方面,啃下了诸多的“硬骨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既有军中 “大老虎”,又有地方“小苍蝇”,既有 “壮士断腕”“剑指同门”的义无反顾,又有 “不取楼兰誓不还”的志在必得。然而,改革涉入“深水区”,一些更加隐蔽的思想问题也在逐渐浮现——为官不为就是其中之一,而社会责任感的缺乏就是其中最明显的表现。

  对一些人来说,改革改掉了他们的“灰色收入”,亦改掉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其“费力不讨好”,倒不如袖手旁观,明哲保身。于是,面对任务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进行工作上行下效,抱令守律;对于百姓的需求,不闻不问,无动于衷。此般虽说“无过之虞”,但亦“无用于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回家卖红薯”,如此尸位素餐,岂能经得起百姓“心头一杆称”的考量?水亦载舟,亦能覆舟,“使得万年船”岂能仅仅依靠“自扫门前雪”?

  考核社会责任感,未必“尽善”的方法寄托着“尽美”的愿景。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社会责任感的定义,我们也是莫衷一是,并无盖棺定论,而基于每个人的成长背景与教育水平的不尽相同,对社会责任感的理解亦是千差万别,如此以来,何谈对社会责任感的考核与判定?当下,大家也只能用一些“硬标准”来进行单一的评判,但评价体制也是漏洞连连:企业巨额捐款,被冠以“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殊不知老总很可能是依靠着污染环境、资源过度开采来“发家致富”;教授的发明被推广应用,政府授予“社会贡献奖”,然而背后的学术造假在披露后,引得众人一片哗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像以学习成绩评判学生的优劣,以价格判断艺术品的价值一样,一切将“意识形态”具体化的手段必然不能尽善尽美,甚至挂一漏万。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想,如此高的民意,与其说是大家不满足于当下公务员的“思想觉悟”,倒不如说是大家把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的社会期盼,寄托于人民公仆身上,期待着“人民的儿子”能借换血之机,改头换面,“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引领大家和谐相处,让社会朝着“尽善尽美”的方向发展。

  从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从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到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我们看到历代仁人志士对社会责任感的理解,也体会到老一辈人对社会的期盼,同时也感到当代我们肩上的重担。

  公职人员也好,普通百姓也罢,身份的差别仅仅是社会分工的不同,但我们每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却没有丝毫的差异。

  录用门槛也好,评奖条件也罢,对于社会责任感的界定与实施虽然有待商议,但我们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却不存在分歧。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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