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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学:消除职业骗乞者还需法律更给力

2015年01月25日08:34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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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文学:消除职业骗乞者还需法律更给力

  视频中,一位青年乞讨者手捧“骨灰盒”,头戴白孝,面前的白纸上写着母亲病逝,急需560元钱才能将骨灰盒带回老家安葬。见此,路人纷纷解囊,不到两个小时,男子就有了近千元的收入。可后经民警查验,骨灰盒是纸壳做,母亲病逝更是子虚乌有。(1月24日央视)

  若非记者亲身跟拍,没人能相信这些大街上常见的乞讨者,会是这般让人憎恶的模样。他们在消解了人们爱心的同时,却致使生活正真无着落者得不到救助,而假乞丐却骗得盆满钵满。在这些假乞丐骗乞新闻络绎不绝的背后,原因不再是道德声讨的无力,而是法律惩戒的疲软。

  骗乞者令人生恶,但检视我们的法律,却鲜有正真让骗乞者畏惧的条文。在目前处罚中,最重的要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组织、拐卖、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可判处组织儿童乞讨罪、拐卖儿童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等”的条款,但对央视这次曝光的并无上述几种情形的骗乞者,法律显然无可奈何。

  除此,剩下的就只有2009年7月,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这里的惩罚措施也只是说要引入强制性治安管理手段,其中也并无让骗乞者正真畏惧的内容。

  可见,面对层出不穷的骗乞者,单纯的道德指摘和治安处罚,已无济于事。只有更严苛的刑法处罚,才可能净化乞讨环境,让骗乞者淘汰出局。根据我国刑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可以用“诈骗罪”论处。回看央视此次曝光的骗乞者,都是以高超演技,获取人们的同情心,进而骗取不义之财。说涉“诈骗”,并不牵强。

  根据央视的报道,骗乞者两小时入账两千者有之,最少的也日进几百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即便是最轻的处罚,也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更何况骗乞者泯灭良知,骗取社会爱心,更让正真需要救助者失去庇佑,可谓社会危害性极大。如此,对骗乞者加重处罚,也无不妥。

  对于真正需要救助者,人人应施以援手,但对于职业骗乞者,一定要高举法律之剑。他们不仅践踏了人们的同情心,更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正因这些骗子的存在,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才会一次次沦陷,人与人之间也才会变得如此冷漠。这种种丑行,不仅与社会道德背道而驰,更早已触犯法律底线。故而,消除职业骗乞者,还得寄望于法律更给力。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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