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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把“监狱发明家”的发明拿出来看看

2015年01月20日08:31 |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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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郭元鹏:把“监狱发明家”的发明拿出来看看

  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裁定减去原足协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减刑原因之一是南勇在服刑期间发明4项专利,获得监狱方面的表扬。据公开报道,因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并不少见,仅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的现象已屡见报端。(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鼓励发明创造,是国家的导向。只要你有能力,任何人的发明我们都是欢迎的,发明创造未来,发明改变生活,没有发明就没有社会的前行动力。蹲了监狱的人当然也可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造福社会。问题是,这牵连很多问题。

  发明和刑期为何挂钩?笔者并不反对对“监狱发明家”在政策上照顾。但是,这个照顾应该是有底线的。发明是发明,服刑是服刑。两者原本不应该搅和在一起,你搞了发明创造,固然对社会,对人类有贡献。但是,这也是个人的收获,有了发明,申请了专利,造福的同样是自己,这个拥有权是属于自己的,为什么非要和减刑挂起钩?没有足够的惩罚,就很难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发明不应该和刑期牵涉。如果非要挂钩,那底线也必须是这个发明是有意义的,是能造福社会的,就如人家发明的电灯、电话。

  为何蹲监了才会发明?如果发明是自己的爱好,我想,这些人早就应该有点发明的苗头,甚至应该已经有点名堂。而实际上,这些人从事的工作都和发明没有关系,有的人也没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当然,不是所有的发明都需要专业知识,都必须是业内人士。但是,这些人的发明也来的太突然了,突然的难以让人接受。对于这样的发明,是不是需要更加的谨慎?

  发明家有多少普通人?梳理“监狱发明家”,我们可以看出一种现象,就是这些发明家基本上没有普通的犯人。这些人里面有歌星,有官员,有富商。而少见有农民,有工人。当然,“监狱发明家”都是媒体报道出来的,或许有关部门会说这是新闻点,可是如果是农民犯人、工人犯人、小偷犯人成为“监狱发明家”不更是新闻点吗?这里面究竟有着什么因素?

  贪官会发明,歌星会发明,商人会发明。这绝对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那么,这些“监狱发明家”如何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的?北京青年报的记者调查发现,服刑人员进行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这一领域呈现乱象,为服刑人员提供发明专利助其减刑的机构渐趋规模化、专业化,而法律法规在对服刑人员的发明专利进行评估和认定这一领域,尚没有统一的规定。

  这样看来,我们的“监狱发明家”其实是钻了制度的空子,钻了减刑的漏洞,甚至还会与某些人员有关系。越是这样,我们越应该让“监狱发明家”的发明透明起来。对于这样的减刑,就应该广而告之,接受社会监督,看看他们发明了什么,发明的过程,是发明了“擦腚纸”还是发明的“指南针”。没有意义的发明,虚假的发明,当用法律禁止。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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