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习近平就深入推进平安中国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加强基层建设,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平安建设重在基层建设,基层安则国安。基层即社会最底层,往往伴随着观念落后、素质偏低、生活穷困、矛盾多发、情况复杂等实际情况和问题。基层法治化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抓手,是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基层建设的需要。
基层干部是基层各项事务的实践者,在新形势下,更应该是基层法治建设的“落地桩”。很多地方总是盛传,基层干部是喝出来的、吼出来的,酒量大、嗓门大似乎构成了基层干部形象的两个重要指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基层实践简单粗暴的基本情况。不管各地的实际情况如何,法治理念应成为基层干部工作中的基本遵循,依法办事、文明守法是基层干部的名片。
基层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和思维,戒掉“想当年”的豪气。观念和思维决定了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式、方法。改变思想观念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老年化结构,他们有着数十年老道丰富的基层经验,行为惯性较大。因此,将法治化提升到中央的高度层面,再重心下移、力量下层,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克难攻坚的重点,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变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思维,将其基层经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做好法治为民。
基层干部要加强法律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不夸张的说,基层干部个个都是办事的好手,冠以“依法”的方式,学习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关键。要积极、主动学习与自己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例如农村的土地承包、转让、买卖,劳务纠纷等。基层工作的一大特点是少数群众爱扯皮,再从扯皮中获得“意外”的好处,个中原因很复杂,不乏某些干部为了综治信访稳定做出的合乎“规则”的让步,以小利保全眼下工作的平安无事,然而,这种工作方式破坏了基层法治的建设和基层公平、公正司法环境的营造。只有坚持依法办事,才能让基层社会从平安无事迈向长治久安,才能建设平安基层,法治基层。
基层干部要带头文明守法,不等不靠。在基层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基层干部要做好“领头雁”、“火车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孟建柱在全国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加强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基层干部应做好能力范围以内的事情,对于超出能力范围的事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法治导向,给予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依靠法治解决问题。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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