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爆料兰州城关区环卫局要求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签订“生死承诺书”一事,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正在追查此事,并称签订此承诺书只是个别环卫队的行为。(10月31日新华网)
环卫工“生死状”少了一份人性温情,其背后又站着怎样的无情“判官”?
“承诺书”事实上是一种“生死状”。有网友爆料称,兰州城关区环卫局要求部分环卫工签承诺书,承诺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都由本人承担。那么,一切人身损害都由本人承担,不意味着生死不关官方所有责任又是什么?既然生死无关官方环卫局环卫队,这样的甩手掌柜是不是也太冷酷无情太无人性化了?
“事出缘由是今年有部分临时环卫工已到了退休年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本应该辞退到期的环卫工人,但是这部分即将辞退的环卫工家境贫困,他们曾苦求局里留住他们。”“苦求”留住,看似是一种很“人性化”的举措,然而,某些环卫部门聘用或者续聘的环卫工至少一部分是年龄超出退休年龄者。而“无法享受相关工伤保险”的法定理由是否正是环卫部门有意选择?“甩手掌柜”之下,即可以少支出工伤保险费用,又可以享受“生死状”带来的大块好处,到底是“苦求”留住还是乐见其成并且有意回避这种生死保险的官方责任?
“想法为他们办理了商业保险,发生事故赔付金额高达60万元”,这只是针对续聘的超龄环卫工工伤保险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另外的赔偿方式仍然可以变通,因为环卫工与环卫部门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无论是人身损害赔偿还是雇佣关系赔偿,均可以让已经受到工伤伤害的环卫工享受到补偿权益。然而,“生死状”显然是一种缺乏人性化的违法之举。
“签订此承诺书只是个别环卫队的行为”,这显然是一种责任推脱。就新闻给出的信息来看,环卫局不仅对“生死状”行为知情,甚至是一种幕后主使者,目的无外乎撇清与工伤环卫工的所有工伤赔偿关系。那么,“生死状”背后又站着怎样的生死判官,还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
在办理了商业保险的前提下,个别环卫队才做出了和即将退休的环卫工人签订承诺书的行为。这其间的因果关系仍然没有说服力,无论官方为续聘的超龄环卫工做出了什么样的保险举措,都绝不该出现所谓的“生死状”。“生死状”让续聘一方的官方钻进了保险箱,却将将来的工伤环卫工抛向了三不管境地,它又怎么可能有其法理依据、人性化情怀呢?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