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教育局女干部乘法院警车上下班,其丈夫是该县法院院长。今日上午,田东县法院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当日开警车的为该院院长许宜况,但并非专程接送,只是顺路。目前,上级法院已对院长许宜况进行了处理。(10月29日《新京报》)
系数之前被曝光的公车私用,有搭公车17次探亲的,有将“公车”变为“教练车”,还有开着公车干脆去钓鱼的,甚至还有堂而皇之送孩子去上学的……在“好爸爸”、“好妈妈”、“好亲友”的“光环笼罩”下,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法院院长“顺便”送妻子上班再次为公车私用冠以了“中国好丈夫”之名,然而“顺便”二字的官方式回应和“好丈夫”的“美誉”都不能成为公车私用的“遮羞布”,对于这种行为也绝不能一笔带过。
此类现象频出的背后还是少数官员公私难分,“顺便”使用公车的回复更是凸显出来权力在“搭便车”,尤其是身为手持法律天平的法院院长,本就对其职业道德有着更为详尽的规范,公车私用都能成为“顺便”了,那么公权私用、徇私枉法会不会也成为“顺便”呢?由此可见,助长这一弊病一来是与官员的特权思想和贪便宜的思想有关,认为花公家的钱办私家的事无伤大雅;二来,公车私用现象普遍的大背景造成的“法不责众”心理;三来,从违法成本的角度来讲,对公车私用者处罚力度还比不上公车福利,这样处罚,并不能触动公车私用者的痛觉神经。这些都让“闯关”者跃跃欲试,前仆后继。
在公车改革路线图已经完成,车改倒计时已经开始之际,改革的阔斧已经锋利,不妨对这些继续享受公车“福利”的违纪人员下“快刀”、“硬刀”、“狠刀”。笔者认为,对这位法院院长的问责绝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在这之余,随着公车的取消,车补的出现,无论是显性违规的公车私用也好,可能有猫腻的定向拍卖也好,都要通过高密度的监管、高强度的问责来严防这些“不肯动自己奶酪”的既得利益者们采取各类手段榨取公车剩余的价值,上演“最后的狂欢”。
只有让这每一位“揩公家油”的官员付出惨痛的、不可逆的代价,才能打消执迷不悟者“法不责众”的心理,将“搭便车”的思想扼杀在摇篮中,让公车姓“公”,公权为“民”。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