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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唯凡:民政局可不能给结婚“加码”

2014年10月23日16:05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郑唯凡:民政局可不能给结婚“加码”

  “早听说扯证只要9块钱,可我领证下来却花了75元。”前不久,自贡(微博)市民晓秀跟男朋友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可是拿到结婚证的晓秀有些疑惑。她告诉记者,75元中包含购买结婚证“包装壳”的66元。

  新人办理结婚证,本来就是一件喜庆又便捷的事情。可是最近有些新人却因为当地民政局的收费乱象导致他们心情不佳,进一步影响了当地人对窗口服务部门的评价:9块钱的结婚证竟然包含包装壳66元,一个小小的证件价格一轮下来竟然涨了几倍。

  这样的非明码标价不能让人信服。作为婚姻登记的主管部门,是不是也应该有一些告知义务呢?而这样的一些收费项目,是不是有一些“趁喜打劫”的味道呢?不得不说,当地民政部门任由这样的一些现象发生,恐怕也是难辞其咎。看似商品化的结婚“包装壳”,在这样的政务中心出现,难免让老百姓有一种错觉,甚至可能或无疑为与相关部门有相关性,自然少不了质疑和疑惑。如果说,这样的设置是为了方便民众,那么这样的一些额外的“费用”,无疑是给老百姓添堵。这样的一种行为存在,背后自然少不了当地民政部门的纵容。如此的这样的一些收费行径,恐怕一边是伤害的老百姓的利益,一边也损害了当地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真可谓得不偿失。

  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民政部就下发了《关于严格制止借婚姻登记乱收费的通知》的要求,所有收费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婚姻登记处必须在明显处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价格管理部门批准收费的文号,明示所有收费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对于巧立名目额外收费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到价格监管部门举报,借此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我们更需要的是当地民政机构自觉形式,做好“玻璃房子”操作,把各种额外收费项目一一列出,让新人们自由选择。这样才能做到新人满意,政府改进作风的双赢。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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