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家称,从1979年至今,共有100余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涉及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问题,但一直以来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央巡视组聚焦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意味着将干部亲属等“易腐人群”纳入反腐视野。那种“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的“亲缘腐败”将难以遁形。(10月23日《大河报》)
自古就有这样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个人当了官,全家人都可以跟着享福。国家有规定公务人员不允许经商,但并没有规定其家人不可以,因此许多公务人员的家属就利用家人“当官”的好机会经商办企业,利用“当官”的职务之便给自己开后门,谋取利益。
此次中央巡视组工巡视了14个省市和单位,其中有7个地方、单位存在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现象,个别地方问题突出。山东省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工程招标、土地转让问题”。宁夏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子女及其亲属违规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园林绿化等”问题。新疆“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那么,子女亲属违规经商与领导干部发生腐败到底有多大关联性?在新疆的专项清理中,近1000条违规的线索目前已经查出输送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线索68件;江西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通过自查发现涉及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2000余个,立案查处的已达110余人。数据说明,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与领导干部腐败的“关联度”相当高。
由此看来“官商勾结”不仅是干部与商人之间的利益结合,当商人变成官员的“身边人”,整个“官商勾结”的利益都最终归到官的手里。干部自己处于官位,安排至亲好友充当自己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言人”。家庭成员有人当官,有人经商,“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还有一些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并不从事实际业务,其公司只是进行贪污受贿的“壳”。还有一种形式是领导干部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的亲属,或者官员之间达成某种“默契”,以手中权力为交换砝码,异地“交易”利益互换。如此“分工”,官员想不贪腐都难呢。
想要管住官员利用“身边人”谋取利益的现象,首先要管好干部,其次要管住其家属。但是领导干部可以用法律规章制度来约束,“身边人”如何管理变成了难题。我们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干部家属不可以经商,但是我们可以从权利制约方面着手,划清界限,明确标准,加强监督机制。“官商勾结”依旧是我国治理贪腐问题的一大难题。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