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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紧箍咒”阻断“罪臣”出逃后路

2014年10月21日14:17    来源:中国江苏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三道“紧箍咒”阻断“罪臣”出逃后路

  当一切盖棺定论之后,服刑的高官和他们的家属,难免会思考一个问题:如何争取实现提前出狱。但对于他们而言,一个不幸的消息是,今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的“五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下发之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这些通常被落马官员实现提前出狱,甚至异化为逃避刑罚的主要手段,被堵死了。(10月21日中国新闻网)

  自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反腐的高压下,“老虎”、“狐狸”、“苍蝇”等“小贪巨腐”纷纷落马,然而当一切盖棺定论之后,服刑的高官和他们的家属,却会思考一个问题:如何争取实现提前出狱。事实上,从刘志军到张曙光几乎所有被判“死缓”的贪官都领到了“免死”金牌,缓期2年后再以假释、保外就医等方式出狱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这样一来,许多贪官表面佯装认错悔改,内心里却在琢磨如何抓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这些“救命稻草”,一旦被他们得逞,国家“下血本”的“反腐”行动就可能前功尽弃。显然,党中央高瞻远瞩,一纸文件就将落马官员“卷土重来”的念头扼杀在摇篮里。在笔者看来,除了这样的文件,政府还要给落马官员带上更多的“紧箍咒”,避免他们出来再次“为祸人间”。

  给落马官员带上法律的“紧箍咒”。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更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用法律防范落马官员“出逃”,就是要完善革新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每一步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编制严密的“法网”,让腐败分子无“漏洞”可钻,无“巧”可取。

  给落马官员带上思想的“紧箍咒”。官员腐败多是因为党性修养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群众立场不稳,诸如此类归根结底是思想上范的病,就得从思想上治。监狱方面,除了加强对贪官重腐的监管外,还要在思想上对他们“画地为牢”,让他们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努力改造,通过正当途径立功减刑。

  给落马官员带上监督的“紧箍咒”。在现时的情境中,反腐的关键还是要靠严密的监督,除此之外别无出路。即使对于那些通过法律规范的途径逃脱“五指山”的官员也要拉紧监督的绳,规范他们在狱外的行为,清查他们之前的“朋友圈”,防范他们他们在思想上的再“走神”,行为上的在“跑偏”。

  十八大以来,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小情都表明中央反腐的决心是坚定的,措施是有效的,力度是空前的,成果是显著的。然而,我们不能因暂时的成绩而沾沾自喜,而是要思进取、谋远虑,早日还“官场”一片良好的政治生态。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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