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日前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贪腐案,揭开了官商“人情往来”的冰山一角。(10月20日《京华时报》)
“顺藤摸瓜”意外牵出处长贪腐案,高额受贿发生在被部下认为“为人比较低调”的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处长身上则让人“跌破眼镜”,与农业企业打交道本是正常的工作流程,却成了这位“人民好公仆”贪腐路上的助力“温床”,受贿次数高达200余次,让人瞠目结舌、心惊胆颤。官、商交往本应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才能包容此间危险指数堪忧的权钱往来,交往有道,是“权钱生道”的底线,没有底线如何坚守“下限”?
地方官员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本应在其位谋其政,运用手中的权力编制权利的“保护伞”,时刻将百姓之需放在首位,使人民群众有所依、有所敬。然而当下部分官员“官念”扭曲,公仆意识淡薄,本应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却本末倒置,以个人私利为重,不顾我党严肃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初衷,顶风作案,与商人“往来过界”诱发腐败丑行。致官员官风不正,权力寻租思想作祟,本应问需于民的公权力,却滥用于自身私利之上,促成了“花钱能办事”、“花钱买心安”、“花钱随大流”等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笔者以为,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为相关政府部门亮起“红灯”,“利益”凌驾“权责”之上需尽早喊停。当前,政府推行简政放权的政策,很好的为群众打开了办事的方便之“门”,但是,这道“门”只应对群众敞开,而不能成为企业寻求官员办事或官员权力寻租的“敲门砖”。政府应及时刹住官员的权力寻租思想,同时提升监管力度,拓宽监管手段,打通群众反映意见的脉络,将民意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使违纪官员不再肆无忌惮,让官商关系重回正轨。
当然,监管工作固然重要,但打铁还需自身硬,官员只有扶正自身的为官理念,加强公仆意识,从严要求自身的权力行使,时刻牢记政府赋予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才能真正从钻制度“空子”、找“腐败”路子的灰色怪圈中跳脱出来,回归官员为民服务的正确轨道上来。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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