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日前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贪腐案,揭开了官商“人情往来”的冰山一角。(10月19日新华网)
通过报道我们得知,在金树芳高达1136万余元的“家产”中,257万余元是受贿赃款。多位涉事企业负责人坦承:他们与金树芳仅仅是朋友之间正常来往,逢年过节人之常情送点东西。金树芳的一些同事也认为,现在是人情社会,与企业交往有的属“人情往来”。
为何贪污受贿被扣上“人情往来”的“帽子”?为何“人情往来”成为官商勾肩搭背、权钱交易的托辞?涉事企业和部分金树芳同事的解释,足以看出权钱交易已经是见怪不怪的现象了,甚至成了官商交往常态。如此一来,官商权钱交易看似情理之中,出现贪污腐败现象就不是意料之外的了。
官员和商人的“人情往来”,“往”的是官员手中的职权,而“来”的是商人的钱物,所谓的“人情往来”足以冠之腐败罪名。“收你钱财替你消灾”成了很多受贿官员的真实写照,而“花钱能办事”、“花钱买心安”、“花钱随大流”是行贿企业的真实心态。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给企业“开绿灯”,我们要向这种官员“亮红灯”。
官商勾结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损害国家、人民的利益。官商勾结滋生了腐败,有损党和国家的形象。所以,出重拳打击官商权钱交易势在必行。
首先,要搞好制度设计。官商“人情往来”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这为制度设计提出了一个新议题。如何完善官商交往领域的制度,如何划分官商正常交往以及官商“越线”交往,如何约束好官员的权力,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其次,要加强对官员的监管。不能因为官员职位高就不敢监管,也不能因为官员职位低就放松监管,不能给官员任何暗箱操作的机会。
习总书记说过,“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只有心怀敬畏,常记底线,官员才能远离腐败泥淖,才能让官商交往回归自然,回归本真。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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