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大发
8888、6666、123456……看上去只是几组数字,可一旦融入手机尾号,就大大提升了手机号码的“身价”。如今随着越来越多通信运营商将靓号与高资费套餐捆绑销售,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近期约谈三大运营商,反映手机靓号消费中的霸王条款、不公开透明、侵犯知情权等问题。(8月8日经济参考报)
手机“靓号”说白了就是一些对不同的人有着特殊的意义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连续相同的号码及比较顺口的顺子号,或所谓的吉祥号码。但对通信营运商来说付出的“靓号”成本与其他普通号码并没有区别,只是一种人为炒作以谋取暴利的噱头而已。
有通信商认为利用市场机制来分配靓号稀缺资源比较合理,也比较公平的。这是一种自圆其说的诡辩。如果通信商不人为炒作抬高手机靓号,让其自然售号,也就没有“稀缺资源”之说,都只是平等的公共资源而已。这种“市场”是伪市场,这种“公平”也是伪公平。
早在2003年,信息产业部就规定电信运营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码号资源,并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手机号码作为由各省通信管理局统一审批、配备的公共资源,通信公司从中挑选出靓号用于绑定套餐的作法就是间接的收取“选号费”和“占用费”,是一种变相的“霸王条款”。
而且,在具体实施中,通信商将有的靓号的套餐绑定期设为两年,协议约定期满后双方可选择新套餐。结果两年过后消费者申请降低资费,通信公司却提出资费标准“只能调高,不能调低”。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带有欺骗陷阱性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霸王条款”性质暴露无遗。
在淘宝网上,有许多“手机靓号”卖家,这些号码从上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可谓价格不菲。有淘宝商家透露,他们通常是向运营商购买整个号段,然后再倒卖出去。可见,在通信营运商内部淘号现象非常严重,如果没有“内鬼”违规批发“靓号”,一些淘宝“靓号”倒卖现象也就“无源之鱼”,高价卖号也就无法实施。正像“黄牛”倒票那样,手机“靓号”也是对通信公共资源的一种侵害,人为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破坏了真正的消费公平,应该被列入严打之列。
要打击遏制“靓号”绑架高套餐现象的发生,一是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增加多家通信公司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三是消费者要消除追号心理,破除迷信“吉祥号”观念。不买“靓号”,理性购买普通号,让其失去卖方市场的优霸气。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