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遂昌县某村的村支书章某,当选为村领导二十多年来,一直深受村民爱戴。然而,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他挪用了75万公款和集体资金,被遂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知道章某出事后,村里的数百位村民自发写了求情书。“他每年过年都会给村里的60岁以上的老人包100元红包,还自掏腰包10多万为村里学校新建大门,为村民支付医疗保险一年……”村民们说。(8月9日中国新闻网)
众所周知,我国的普法工作从1986年开始,截至目前,已经历了5个阶段,即一五普法的启蒙扫盲,二五普法的系统学习,三五普法的学用结合,四五普法的“爬坡上坎、系统学习”到五五普法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历时28年,但其效果如何,从数百村民为违法村支书递交的求情书上便可见一斑。
姑且不论章某在位时给全村村民做了多少好事,带领村民如何走上了致富的道路,但其履职20多年来,居然连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不懂,最后因挪用公款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只是幸运的是,章某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违法行为也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原谅,因而法院在综合各方面因素的情况下,酌情给了一个判3缓5的刑罚。
对章某个人而言,这也算是幸运的,至少为其免去了牢狱之苦。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章某,还是那全村的村民,他们的法律知识是很缺乏的。在依法治国的当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治国方针不容改变,更不会因村民的求情而减免。幸运的是,章某是诸多违法案件中的特例,但其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此,我们不得不说,一个干了20多年的村干部,居然连最基本的法律都不知道,这也再一次说明我国的法治软肋还很突出,依法治国之路还很漫长。要根治人人都是法盲,人人都不懂法的社会乱象。我们的普法工作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而应该真正走入基层,让基层干部和群众近距离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同时,我国的普法工作更应该进入学校,只有全面提升了学生们的法律素质,只有当一批又一批学生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提高,我国的法治之路才会更顺畅,我国的依法治国战略才能尽早实现。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