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琪
两个以“微”字打头的自媒体工具,微博和微信,无论我们如何站在审量和揣测的立场上找寻两者之间的异同,事实上,他们早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有人说微博是开放的,微信是相对封闭的,其实,无论开放还是封闭,这对“孪生兄弟”,他们有着相同的威力,这个威力,叫做影响力。
这种影响力除了让传统媒体惊慌失措,它更多的是在改变着我们的思维和生活,更甚者,对社会结构和社会进程的改变,让我们于无形中感受着何为四两拨千斤。这股发于内、形于外的力量,不仅前所未有,而且前途不可限量。
其实,任何一个时代,都有一种或者几种让这个时代震惊的力量。天狗食月、大禹治水、精卫填海、妙手回春……在一个个代表着认知进步的典故背后,体现着对事物发展规律性和约束性的尊重。
不认知事物的规律,我们恐怕要被牵着鼻子倒退;不尊重发展过程中的约束,何谈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让这个时代震惊的力量之一——自媒体的力量,让人不敢小视,更让人不敢盲从——毕竟,对人或者事,无限的放任等于将其引向死胡同,过分的压制也容易上演胎死腹中。
如今的我们置身于“朋友圈”和“公众号”的眼花缭乱中而时时心生疑虑,正当我们想问个“为什么”之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时解释了大多数人面对微信时的疑虑。
从大的方面讲,《规定》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的管理,继而形成对整个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从小的方面讲,它在引领我们徜徉于互联网世界中时不迷失、不困顿,并逐渐形成自律、自重、自爱的行为习惯。不同的时代借助不同的力量进步。当下信息交互的力量,用好了是福祉,用不好即成祸患。信息的四通八达让地球成为了一个村落,信息时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连锁”的力量。正是这种事态的关联性,更容易让人们想到一旦“城池失火”,必然“殃及池鱼”。所以,这则被网民称为“微信十条”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其现实意义既有定心丸的作用,又有及时雨的效应。
没有红灯的约束就没有绿灯的自由,没有约束的自由必将导致毁灭。网络空间作为对这个时代影响最大的力量之一,我们着实感受到了其对未来更大的改变。这样一种改变着我们和生活的力量一旦变异,变得虚假、诡异、谑浪和忤逆,我们以信任搭建的朋友关系又何以延续?我们借以改变时代的期望又如何托起?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