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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明伟:为深圳交警换位体验式执法点个赞

2014年08月06日15:32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全明伟:为深圳交警换位体验式执法点个赞

  夜间会车时,迎面射过来一道刺眼的亮光,眼前或是顿时白茫茫一片……这样的遭遇相信司机朋友在夜间行车时都遭遇过,随着城市车辆越来越多,乱开远光灯的现象也逐渐泛滥起来,而这一恶行也令广大司机深恶痛绝。

  远光灯作为汽车的重要功能之一,与近光灯相比光线集中且亮度更大,对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的视线有很大帮助。正因如此,目前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十分普遍,不仅不能提高行车安全,反而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针对乱开远光灯的现象,很多记者在各地路面进行调查,发现很少有车主会主动变换远光灯。

  “其实有不少车主都是被逼的,因为遭对方远光灯骚扰,迫不得已采取‘以亮治亮’的方式进行抵抗。”调查中,车主梁小姐告诉记者,她每晚下班回家时都会被远光灯骚扰,为了回敬对方,她更是将远光灯改装了更亮的氙气大灯,只要一遇到远光灯的骚扰,在提醒无用的情况下,她也会打开远光灯回敬对方出口气。她身边很多车主朋友也只能通过类似的方法避免骚扰。

  “乱打远光灯,确实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在繁华大道上执勤的一位交警说,“很多人认为打远光灯和酒驾、醉驾、超速比是小问题,但是实际上这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车速快又开着远光灯,会车时的视线等于零,这时候被远光灯照射的对面司机就如同闭着眼睛在开车,非常危险。”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中对车辆远光灯的使用有着详细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针对乱用远光灯的现象,交警部门也开展过多次专项集中整治,不少车主因此被处理,但此类现象却仍无法杜绝,而因为远光灯骚扰发生的事故也不在少数。调查中,一位交警告诉记者,虽然交警部门逐渐加大了整治力度,但在违法取证上存在难度,很多车主在发现交警整治后,就会关闭远光灯,待离开后便又再度打开。

  对于这一“顽疾”,近日深圳交警推出“奇招”,对违法司机进行“体验式”执法,对于乱用远光灯的,让他们也尝尝被远光灯照射的滋味。

  对于这招换位体验式执法,广大网民自然褒贬不一,大部分网民对这种创新执法点赞,称这种做法“大快人心”;但也有人认为,乱开远光灯按法规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能“以暴制暴”。

  深圳交警法制科科长李广群说,“‘看灯’并不是必须的,也不是教育的全部,只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传递一个信号,希望更多的驾驶人补上如何使用远光灯这一课。”

  不得不承认,这一做法已经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而且,这为乱用远光灯这一违法行为的教育宣传已得到了很好的传播。

  那么,站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的角度来看,遇到对面来车开着远光灯时,应该怎么办?交警表示,当有车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时,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应该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稍微右移,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而如果后方的车辆打开了远光灯紧随其后,尽量不要做变线或者超车动作,保持直线行驶。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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