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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不晒“裸官”,焉谈治吏

2014年08月06日15:22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张进:不晒“裸官”,焉谈治吏

  目前,“裸官”的治理难度却依然很大。据悉,2014年5月开始,国内大多省份以及相关国家部委,已经全面启动对裸官的摸底清查。至7月底,各省份“裸官”摸底调查基本结束,已基本掌握了本省的“裸官”数量。然而,“裸官”对于各地而言,依旧是一个敏感问题。(《新京报》8月6日讯)

  “裸官”一词诞生于2008年,即是“裸体”与“做官”的结合,是为“裸体做官”的简称。最早者如原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其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移民加拿大。庞家钰自己在国内当官腐败、将家属移居海外,直至2008年6月被判刑。2010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指出,裸官是指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以及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早在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曾透露,1995年到2005年10年间,中国共出现118万名“裸官”。

  不难看出,“裸官”现象自民间到各级政府再到中央高层的渐次重视,实则正与中国反腐规划的进程互相映照、息息相关。同时,“裸官”的出现,反映出贪官风险意识的增强,这和反腐败力度的逐渐加大成正比。对于这种给自己留后路的官员应该保持高度警惕,在提拔任用的时候应该特别小心,加强监控,及早治理。

  我们不妨来简单梳理一下治理“裸官”的历程。2010年2月22日,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监管裸官首次作为预防腐败局工作重点被提出。2010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组部最近下发的〔2014〕6号文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首次明确需对“裸官”进行清理:“裸官”不得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以上机关工作部门或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等5类重要岗位任职,要求已在所列5类岗位任职的裸官,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其谈话,或者动员其配偶、子女回国,或者调岗。但绝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各省份,只有广东公布了“裸官”摸底排查结果,全省查出2190名“裸官”,其他省份均对“裸官”摸底结果讳莫如深。

  不晒“裸官”,焉谈治吏?治理“裸官”的目的是加强官员的有效管理和廉政监督,防止国内或某些外派机构的官员腐败犯罪后携巨款潜逃海外、逃避打击。而治理的方向主要是,健全监管制度,防止官员的权力过大,不给“裸官”们可乘之机;处理依法处理已经“犯事”的“裸官”,形成震慑作用,增加其精神上反腐压力。但是,当前某些省份的这种“故作羞态”的避谈“裸官”态度,并不利于治理贪官污吏,亦不符合党中央的反腐战略。试想,如若连阳光都不敢见,这样的吏治状况会让人民群众放心吗?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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