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前溪
27岁的肖霞(化名)是重庆渝北区五星级酒店重庆欧瑞景江大酒店销售部员工,已怀孕两个多月的她当前碰到一件揪心事———酒店对她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她自称因此事近日孕期反应强烈,甚至出现呕血。(8月4日重庆晚报)
辞退一个员工,对于五星级酒店来说,可能是件很轻松的事,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毕竟想要进入五星级酒店工作的人很多,但辞退一个员工,却是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更要遵守法律,不能想辞退就辞退。
被辞退的女员工已经怀孕了。按照法律是不能被辞退的。《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没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然而,这家五星级酒店根本无视法律规定,虽然明知道女员工怀孕了,仍然一辞了之。
辞退员工不能没有理由,这家五星级酒店给出的理由是该女员工在给予客人积分券、瑞锦卡等返利中违反酒店政策,可这政策不仅该女员工不清楚,而且其他员工同样不清楚,显然所谓的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对女员工没有约束力。这意味着酒店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女员工怀孕了,作为五星级酒店,本应该对员工充满关爱,可事实上,这家五星级酒店却是粗暴的,明知道女员工怀孕了,却一点人性化措施都没有,竟然让女员工顶着烈日把检查报告、病历、缴费单原件交到人事部,而拿到之后只看了几眼就让其拿走,这不是在践踏员工的尊严吗?还配得上五星级酒店吗?
据这位女员工猜测,酒店人事部门在病假期为难她,以及现在执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与她6月24日因工资纠纷将酒店告到劳动部门有关。此前,酒店因同样原因开除了一名同事。如果真是如此,这家五星级酒店气量也太狭窄了。不反思自己管理的失误,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却迁怒于员工身上,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五星级酒店的规范。五星级酒店不只是针对顾客而言的,也应该包括是否善待员工,是否遵守法律,如果连法律都不遵守的酒店,还能称得上是五星级酒店吗?
酒店管理员工,当然要依据规章制度,然而,规章制度不是个人说了算,要想具有效力,如律师所说,必须符合3个条件:一是依法制定;二是经过民主程序,如经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是劳动者知晓该规章制度。用连员工都不清楚的制度来辞退员工,这是典型的霸权行为。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来辞退员工,恐怕连小酒店都不屑于这么做,可现在做出这种恶作的事竟然是一家五星级酒店,难道还不摘牌吗?
辞退怀孕女员工的五星级酒店为何无视法律?这恐怕当地监管部门的纵容有关,唯对违反法律的五星级酒店“零容忍”,才能让其低下高傲的头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五星级酒店本无任何特权,岂能无视法律无视员工尊严?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