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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全国道德模范”何以做出“缺德”事?

2014年08月04日16:37    来源:荆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胡建兵:“全国道德模范”何以做出“缺德”事?

  全国道德模范、安徽省六安市人大代表何涛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已报请许可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月4日《皖西日报》)

  应该说,何涛当初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是得到社会一致公认的,她确实站到了社会道德的制高点上。有关资料显示:上海姑娘何涛是六安市裕安区妇幼保健所的护士。2004年,与六安农民工侯灿相识并热恋。2005年一场突发车祸致侯灿瘫痪,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但何涛没有放弃。2006年在何涛毅然来到六安落户,护理下半身瘫痪的侯灿,养育孩子,伺候半身偏瘫的婆婆。2009年9月,在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何涛被评为“孝老爱亲”全国道德模范。何涛的事迹,确实感人至深,说明她当初的心灵确实是美的。

  然而,人是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的。何涛当上“全国道德模范”后,各种荣誉接踵而来,她先后获得“五四青年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还当选为六安市人大代表。也许是为了改变家庭的生活环境,也许是为了让自己在出入公共场合时更风光些、体面些,她急需要钱。也许是认为自己是个“名人”,犯了错有关部门不会对她进行深究,各种驱利性使她铤而走险,干出了买卖国家证件的违法行为。

  我们不知道她买卖的国家证件是什么样的证件,但不管买卖什么证件都是不道德的,都会对社会极大危害。假如她是买卖假文凭,就意味着可能“培养”出一个腐败官员。多年前因腐败被处以死刑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青就是一例。他托人在北京大学附近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就开始以“北大才子”自居,甚至自称是“法学教授”。有了这个“文凭”,胡长清得到一路提拔。如果何涛买卖的是国家机关公章之类的东西,危害就更大了。一个假公章,可能使国家造成几万、几十万甚至数百数千万的损失。作为“全国道德模范”“人大代表”,对于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应该是清楚,在明知的情况下,却做这种不道德的事情,说明她的心灵已经扭曲变形。

  道德模范,就是在为人处世上遵循社会严格的礼仪和行为规范,不逾越半点雷池的正人君子,起到引领社会正义和风尚的作用。但何涛从“全国道德模范”沦落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涉嫌犯,两者之间的落差,让人大跌眼镜,可谓教训深刻。一个地方出一个“全国模范”不易,但要保住这个荣誉更难。要让这些“道德模范”在整个社会处在某种世俗化的风气之中,依然能保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一直占据道德制高点,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不能只给他们荣誉,更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作为道德模范,虽然回到私生活领域,适当地可以放松一下严厉的礼仪和道德约束,但前提是不违反法律底线,千万不要做出与自己身份不符的“缺德”事。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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