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提醒商业机构、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本着尊重事实、尊重隐私、关爱学生的原则,真心实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思想家阿伦特在论述善行时说,善行有一种“隐匿起来、不被他人看见或听见”的性质。若从这个维度剖析善,慈善可分三重境界:匿名捐助让受助人匿名、公开捐助让受助人匿名、公开捐助让受助人也公开。
公开而高调的捐助,希望通过媒体宣传,让天下人尽知,为自己或机构获得好名声。这种行为事实上也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说是不善,但不是至善,顶多算是有私之善。如果,这种行为主体只是拿别人的苦难来“玩赏”,以他人的不幸映衬自己的幸福,那还只是私德问题。假如,个人、商业机构或社会性组织利用这种“名声”作掩护,进行不正当经营,攫取更大非法利益,那么,这种善就是“伪善”,甚至是恶行了。不法商人丁羽心在被侦查阶段,就供述了她的“高调慈善”的真实目的——“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领导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
于受助人而言,谁也不希望自己被贴上“贫困生”的标签,哪怕事实如此,他们也不愿意因为贫困而“报上有名,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物质的贫困已经让他们自卑、难受,甚至在同龄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再四处张扬,只会给他们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人同此心,这种慈善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次伤害。从权利角度,隐私权是每个公民的应有权利,贫困是贫困者的隐私,也当受到尊重。至少,能不能公开要事先征求他们的意见。
慈善要透明,隐私要保护。两者如何兼顾,考验着组织者与监管者的智慧与能力。无论如何,不能把慈善捐助变成嗟来之食。
(连海平)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