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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偷官员不追究,司法之腐甚于小偷之恶

2014年07月29日14:49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舒圣祥:偷官员不追究,司法之腐甚于小偷之恶

  作者:舒圣祥

  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常州6次入室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由于有8个月身孕,依法进入妊娠待产、监外执行刑期。这个判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据房云云称,在合肥盗窃的对象是该省两名官员家,她多次向合肥和常州警方主动交代,她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处两名经济存在重大问题的官员,凭此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是公诉和判决时,这两起案件并未提及。(7月29日大河报)

  “小偷反腐”作为一种“反腐利器”,早就在江湖传闻N年了。之前被曝光的类似“小偷反腐”已经有过多起,那些被偷了也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的官员,更不知有多少。但新闻中的这个案件,确实闻所未闻:一个被抓的小偷,承认自己作案8起,司法机关却只追究其中6起,另外两起因为偷的是官员,所以被免于追究。假若此案属实,司法部门为保护贪官不惜公然选择性执法,实在是匪夷所思。

  在这两个官员家中,据房云云交代,其中一家偷得“600多张购物卡,价值五六十万元”,此外还有香烟、冬虫夏草等礼品;而在另一家,除偷得“大约价值三四十万的购物卡”外,还看到很多礼品和几本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等。不知道这两位合肥官员都是什么级别,被小偷偷一次竟然就能发现如此“壮观”的腐败证据!购物卡本是小打小闹的腐败,就动辄几十万元,更何况其他大数额的腐败乎?

  在八项规定之后,在反四风之后,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之后,硕鼠依旧是硕鼠,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反腐的力度仍然有待加强,要从事件性的偶然发展成制度性的必然,还有一整套的反腐制度设计等待完善。然而最令人痛心的,还是司法部门“偷官不究”的选择性办案。房云云第二次在合肥“偷官”被人赃俱获了,竟然也不被追究,如此毫不掩饰的“官官相护”,让人难免发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感叹。

  房云云是为了争取立功减刑,才保留了购物卡并且向纪检部门举报;试想一下,如果这两名贪官功课做得更足,主动帮助其幕后操作减刑,是不是根本就不会有东窗事发的可能?“小偷反腐”本身已经是反腐的悲哀了,司法部门对偶然的“小偷反腐”竟然也选择包庇纵容,这种“偷官不究”的节奏,不仅是在跟中央反腐唱对台戏,而且是在公然将法律玩弄于鼓掌之间。

  这种司法的腐败,其危害程度要远在小偷之上。它严重伤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司法的公信,伤害了公众的法律情感和法治期待,与“法治中国”的美好愿景完全背道而驰。眼下,公众最想知道的是:这两名官员都姓甚名谁,是老虎还是苍蝇?司法部门为何会“偷官不究”,背后有着怎样的权权交易?小偷已被判刑,贪腐的蛀虫和弄法的害虫,必须被严肃绳之以法。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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