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老太在信访大厅喊了三声要见局长,结果被送进了拘留所。这说明,局长不是那么好见的,局长也许在会所大吃大喝,也许在兴致勃勃地打高尔夫,岂能由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第二,要见局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对已经67岁的陈青老太来说,代价就是在拘留所里呆了8天。
陈老太是在驻马店市公安局对全市市民开放的信访接待日那天来到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的。斯时斯地,陈老太当然是去信访的。19年前,陈青18岁的儿子高连军被两名巡逻民警当做在逃嫌疑犯射杀,陈青自此走上申诉之路。我们不去评价民警射杀陈老太之子是否正当,但是完全可以理解想为儿子讨个说法的陈老太的心情。
很难理解的是,想要讨个说法的陈老太,就因为在局长接待日的当天喊了三声要见局长,讨来的不是局长的亲切接见,而是严峻无情的拘留处罚。拘留的罪名是“扰乱单位秩序”。可据当时现场的一名目击者说,确实看到陈青在喊“想见杨局长”。当陈青被警察带出去时,其他上访人员都还在排队,接访照常。“我感觉大厅秩序没受什么影响。”
喊了三声就扰乱了秩序,只能说明该单位的秩序实在是脆弱得很。当然,这三声要见局长里面说明的事情还有很多。为什么要见局长?因为局长的官大,寄希望于局长能办其他人办不了的事,解决其他人解决不了的问题。陈老太的的儿子是1995年被射杀的,19年过去了,还是觉得冤,还是没得到公平公正的反馈,我们的信访制度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按说,这样的事,无需找局长,找法律即可。看看按照法律,两名民警的射杀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有过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接受何种处罚。看上去很简单的事情,变得那么复杂,说明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有时候不那么刚性。
见局长的呼声已经表明了法治存在缺失,可三呼见局长的灾难性后果更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缺失感。局长接待日,见不着局长也就算了,但直接就被送进了拘留所估计是陈老太难以预料到的。派出所称对陈老太是依法拘留,但是喊几声见局长就到了进拘留所的份上了?依的是什么法?上面是否明确写着喊三声要见局长就拘留8天?再多喊一声又将如何?除了直接送陈老太进拘留所外,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局长出来见一见就这么难么?
信访实质上是百姓对现有司法制度的一种“救济”制度。要见局长,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安慰,讨个说法。如果连这种权利都被剥夺,老百姓又该到哪里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