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下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引发争议和“吐槽”。该标准拟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新规遭到广泛质疑:制定患者死亡率指标,可能导向医院拒收危重病人,甚至对死亡数据造假。(7月28日《新京报》)
无需看国家卫计委对此的解释,作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患者的死亡率确实可以作为行业平均水平的客观数据。如果只是对这些客观数据的统计,不仅无可指责,而且十分必要。但如果把具体数据,作为衡量行业服务能力的标准,至少在当前的社会现实下,必然存在无法克服的弊端。鉴于此,各地先后不再考核GDP指标,就是一种觉醒。
其实,无论关于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死亡率,还是涉及到官员政绩的GDP,作为一种统计数据都无可厚非。那么,作为一种考核标准,如果具备在道德和诚信层面的现实条件,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当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大于公共利益,并在各种潜规则下无度角逐的社会现实下,任何有关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考核指标,都会面临“唯指标论”下的规则失控,造成不顾一切的混乱局面。
如果说“唯GDP是瞻”的政绩观带来的社会影响,还不足以引起业务部门的警惕,那么,作为并入国家卫计委的原计生委,难道还没有体会到在控制“出生率”下的种种“计生”乱象?为何一项从出发点到实际需要都没有“原罪”的举措,会在实践中衍生出明显的问题?一句话,就是不切合实际。就如再好的花木,也必须有适合它植根的土壤。
这并非是说现实有多糟糕,而是作为人类共性的趋利避害,没有随着社会文明的进程得到越来越有规范的引导,甚至在实践中(而不是理论上)找不到可以遵循的依据;当循规蹈矩往往碰壁,而歪门邪道畅通无阻时,就会让趋利避害这种人的天性,在对利弊难以取舍时,变成损人利己、唯利是图。这应该是这个面临道德滑坡、诚信式微社会中的不争事实。
因此,对于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中的“死亡率指标”,国家卫计委不难表达初衷。因为,“死亡率”对应着治愈(好转)率,若对此进行考核,也是为了促进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但综上所述,新规遭到广泛质疑是有现实依据的。医院如果为了保证评审过关,就可能“无所不用其极”,比如说要么让重症患者提前出院,让其“死在院外”,要么就是以各种理由不接受危重患者,等等。
这在医疗资源相对紧缺,“看病难”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医院如果只顾自身利益,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降低患者在医院的死亡率。这样一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所说的“不管我们规不规定,事实上的死亡率就是这样的”,就可能与事实相背了。因为,要降低患者在医院的死亡率,医院让重症患者提前出院,或不接受危重患者是最有效的手段。那么,本来有一丝希望的危重患者,就会因医院的“见死不救”而失去生机。这是不是在增加患者的死亡率?而一旦医院做出这样的利益取舍,对患者来说无异于灾难。
文/知风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