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培训、考试,交上几百块钱,就能“买到”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吊车、开叉车、操作锅炉“一路绿灯”;不需要生产设备达标、卫生合格,只要花上几万元、十几万元,就能“买到”白酒生产许可证,开工卖酒……这些并非街头“办证”小广告,而是近期安徽质监系统系列腐败案爆出的真实案例。(7月28日《经济参考报》)
众所周知,“公而忘私、严格执法”的口号几乎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会喊。然而,知易行难,真正能做到不折不扣依法办事的到底又有多少呢?譬如,近日因财迷心窍致使特种设备操作证泛滥的安徽质监科长便是这样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反面典型。上面喊破喉咙,下面我行我素,明知违背党纪国法却还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收受一定费用后纵容他人“风光”上岗,如此劣迹着实让人既无奈又无语。试问,为结庐卖证的安徽质监科长究竟踩了哪根红线?
古语有云:“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实际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曾一再要求和强调行政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严守法纪,可某些领导干部依旧为所欲为,横行无忌,其踩上的不是政策法规红线又是什么?自以为天高皇帝远,就可把庄严政令做当耳旁风,如此行径又岂能不让人瞠目、汗颜?倘若只有安徽这一地倒还罢了,但谁又能保证其他地方质监部门不会如此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置群众利益于不顾?
明知国家禁止,却还顶风给特种设备操作资质的人员“开绿灯”,这种官员真可谓将执法犯法演绎到极致。倘若能在“公而忘私,以民为先”上如此积极,又岂会动辄遭到公众非议?上面管得严了就收敛收敛,风声不紧了,便又开始“肆无忌惮”、“任性妄为”,视法规、政策为无物,让本不该存在的特种设备操作员如泥沙般泛滥,对这样乱用、滥用公权的领导干部又岂能不查、不管?
有道是,“治乱当用重典”。那么,对于执法犯法的质监干部显然也不能停留在口诛笔伐层面。笔者认为,若想杜绝此类负面新闻的一再出现,归根结底还需从严整治、做强监管。发现一例即不留情、不手软的惩处一例,以对其他执法部门产生足够威慑自是理所当然。而且加强日常监管,保证质监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变味,不跑偏也应必不可少。相信,唯有拉紧权力行使的缰绳,才能让质监干部“结庐卖证”闹剧真正不再上演。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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