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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怎么还“历史的债”?

2014年07月28日00:06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且看怎么还“历史的债”?

  作为绍兴第二大天然湖“贺家池”屡遭摧残,从为区域利益割坝分治到水泥砖窑厂遍地开花再到卖土填垃圾的无耻倒手,这个天然大湖在附近民众的痛心中日渐消失。当地政府部门的回复是“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并有一系列“将要”实施的举措。(7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这句包含历史客观规律的话包含了一定的信心和决心,本身无可厚非。但往深处一想,不禁想问:“历史的债”是要还,问题是应该由谁来还?何时还清?

  “谁污染谁治理”在国际生态保护和修复上是一个通用的准则。面积曾达4000余亩的贺家池被砖窑厂和垃圾厂一点点蚕食,成为附近村民口中“一些人的摇钱树”。然而,在政府部门的治理方案中,却丝毫未提对污染环境的企业的治理和他们应该付起的责任,甚至对于贺家池成为垃圾场的原因解释颇带“辩解”色彩,“取土后的深坑可以中转,有成熟的制砖技艺”。这里面有个逻辑问题,本来发展砖窑造成的大坑就给贺家池带来灭顶之灾,仅仅因为本身存在大坑,就可以毫无顾忌填埋上垃圾吗?因为曾经这里有砖窑厂,制砖工艺发达,就可以不经过处理排放泥浆了?怎么看,都至少带有一种“饮鸩止渴”的意味。

  这不禁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前段时间曝出的广受关注的“红豆局长”。面对被企业严重污染呈现红色的河水,河北沧县的原环保局长邓连军竟称,企业排放达标,“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放上一把红豆里面也可能出红色。”这种在治理环境污染时出现的不仅未严惩企业非法排污行为,相反却为污染企业“辩解”“撇清”,“错位”现象,不禁让人忧心。“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对于砖窑厂和挖土填埋垃圾的行为绝对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关停和拉网防止的层面上,而应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埋单”。

  “历史的债总是要还的,但这也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希望民众耐心等待,多给政府一点时间。”在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报道中,我们总能听到这种渴望理解的声音,仿佛民众的“忧心”是不近人情的急躁。问题是大自然来讨片面追求GDP的“历史的债”时,真正的债主却未必受影响,真正受煎熬的是普通民众,他们在为“历史的债”支付健康成本、牺牲良好的生存环境。在贺家池治理方案中,像很多地方一样,我们看到了好几个“将”字,不禁让人想问,这个“将”到底是什么时候?治理到底何时从“规划”走向“现实”?不回答清楚这个问题,让民众“耐心等待”恐怕很难得到理解和呼应。

  文/陶克强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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