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障是衡量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标。“踣者思起,必呼而求拯;疾者思愈,必呻而求医”,我国全民基本医保已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对于经济状况并不宽裕的家庭来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无可讳言。有鉴于此,山东、青海等地开始试点全省范围的大病保障。
山东大病保障政策的扩容与演进有两个值得关注的维度,一是将城镇居民也纳入大病保险的范畴,消灭了“夹心层”;二是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即以住院的实际花费为基础,从而消除了病种的限制。同时,以每人32元的标准购买大病保险,个人不用交费,资金从新农合基金结余或新增政府补助中支出。这样一来,既让百姓享受到了“一条龙”式的福利,也没有增加财政负担。
山东的探索表明,基于发展阶段与现实能力,一步到位的操切心态与不合实际的保障水平,远不如小步快跑的政策改善和群体、病种的宽广覆盖来得重要。从无到有,从低到高,多些雪中送炭,好钢用在刀刃上,惟其如此,才能使民生温度向上提升的趋势不可逆转。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24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