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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党员来信:莫把责任状束之高阁

2014年07月15日09: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莫把责任状束之高阁

编辑同志:

  每到年初,一些上级党委喜欢与下级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以此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然而,工作中并不乏这样的现象:有的党委年初签订责任状时搞得风风火火,年底便没了声息;有的党委廉政责任状一签,便束之高阁,成为了“历史档案”;个别党委负责人甚至连责任状看都没看,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签订廉政责任状重在落实责任。应把责任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既让党委有的放矢地履约,又方便群众监督。作为上级党委,应及时督促下级经常把责任状拿出来看看,哪些责任尽到了,哪些责任没尽到。特别是到了年终岁末,应按廉政责任状约定的内容逐条对照,严格考核兑现。

  湖南岳阳 李志美

 

  别让“一把手”成“光杆司令”

编辑同志:

  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有的地方党委存在这样的问题,“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时,往往成了“光杆司令”,一个人冲锋在前唱黑脸,班子成员却是一副“与我何干”的态度,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则唱起白脸、当起了老好人,借机笼络人心;有的为维护自己分管领域和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下属出现问题时“护犊情深”、“护短心切”,增大责任追究的阻力。

  班子成员是否团结一心、步调一致,直接关系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笔者建议,在强调“一把手”责任的同时,应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将实施责任分解,细化责任清单,建立责任网络,强化班子成员责任追究,使班子成员自觉将分管领域和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从而保障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由软变硬、由虚变实。

  山东昌乐 刘振涛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5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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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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