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们即将结束诚信缺失问题讨论的时候,近些天媒体披露的一些信息让我们备感当今社会缺德失信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关注这一问题的必要性。
来自中央第十巡视组的情况反馈称,科技部一些科研项目成果弄虚作假;中组部通报查处山西、广东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辽宁、河南、哈尔滨高考加分造假乱象遭强烈质疑;媒体披露上市公司新中基6年造假伎俩,律师指审计机构难辞其咎;媒体批“造假王”南纺股份难退市是“劣币驱逐良币”……不容否认,造假之风已渗透社会各个领域,造假之多、谎言之盛、欺诈之频、手段之鄙,用触目惊心来形容实不为过。十八大以来落马的一批官员,其共同特点就是嘴上说一套,实际做一套。
如何解决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是人们谈论最多的两个方面。造假成本太低,老实人往往吃亏、弄虚作假的“聪明人”常能获益,是诚信缺失公认的成因之一。如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制度上防止此类问题,尤受公众关注。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它的制定颁布无疑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我们对实施这一规划的艰巨性也须有充分认识。
毫无疑问,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诚实守信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但任何制度的建设、执行、完善、维护都要靠人来完成,信用体系的建设者、执行者、维护者能否讲信守诚,便是个躲不开的问题。近年来,反贪局长贪污腐败、纪检干部违法乱纪、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教书育人者“毁人不倦”之事并不少见。何以至此,值得深思。在我看来,尽管有制度缺陷之原因,但长期以来,我们关于“如何做人”的教育特别是养成教育的严重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人格、良心,本是做人的基本要素,但在我们的教育中,尤其在现实社会中,不绝于耳的是如何赚钱、升官发财、出人头地。“做人要讲良心”,这是我小时候常听到的话,如今你要跟人谈人格、良心,很可能被反问:“人格、良心能值几个钱?!”当人格、良心被置之度外,当人满脑子、满眼只有钱与权的时候,人的贪欲、人性之恶就会像被打开的潘多拉盒子一样,魑魅魍魉纷纷粉墨登场。
人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反观与自省是人的特质。人应该是什么样、应该怎么做人是道德问题,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是法律问题。不懂得人应该是怎样的,就很难尊重、遵守告诉人必须怎么做的法律条文。人来到这世上,如何做人理应是人生第一课。做人必须具备什么?人生的意义何在?这是逐渐富裕起来的国人亟须重新思考的问题。人格、良心是亟待唤回的字眼,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缺少了它,我们的社会就可能变成一个畸形的社会:物质丰富,精神荒芜;有知识却无道德;自私自利、恬不知耻、尸位素餐、投机钻营、阿谀谄媚者大行其道,保持人格与良知者的生存发展空间受挤压。这并非杞人忧天!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5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