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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要有新思路(实践者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  朱 丹

2014年07月12日03: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每当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有了重大进步,都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新要求、新挑战。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迅速增长,全社会提出了网络环境下如何加强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域名保护、专利保护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问题。原来由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分别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做法不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总结审判经验、培养专业法官。

1994年2月,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从此,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步入了专业化快速发展轨道。在审判机构上,上海法院建立并不断完善三级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构;在审判机制上,率先建立由知产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率先建立基层法院知产庭跨区集中审判机制,率先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在审判方法上,率先探索引入专家证人、防止商业秘密在诉讼中泄密、庭前证据交换以及庭前指导、庭上引导、庭后疏导等审判方法。

问题新、难点多、审理难,是知识产权案件的三大特点,而创新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灵魂。要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机制和创新的方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2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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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昆、宋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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