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打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征程的“发令枪”。这是党中央着眼改革发展大局做出的战略部署,是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面向未来的重大制度创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与财税改革,对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财政制度进行了不懈探索。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体制改革始终发挥着突破口和先行军作用。1994年实施的税收制度和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此后,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体现国际一般经验的现代财政体制基本框架。20年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财税改革总体方案审议通过,标志着改革进程有了重大突破。
开局之年启动财税体制改革,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展现出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智慧和勇气。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政府和企业,以及部门之间权力调整,利益关系复杂,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新形势下,我们既面临发展机遇,也面临风险挑战,尤其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从机制上看,这些问题都与财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相关联。破解这些发展难题,迫切需要对改革进行总体设计,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在体制机制上进行系统性重构。今年3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明确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在短短3个多月后,改革方案即正式通过,体现了党中央在改革上敢于碰硬、言出必行的坚定决心和务实姿态。
改革工程千头万绪,抓住要害,方能纲举目张,推动全局。财政制度安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由高速向中高速的换挡期、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跨越的关键期、改革发展由经济社会向五位一体统筹协调的转换期,中长期的“叠加效应”,使财政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涉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度变革。财政乃庶政之母。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如果说1994年财税改革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框架,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只有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根本性突破,才能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政策导向、物质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03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