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历史在20世纪中后期开始兴起并且迅速发展,目前已呈现不同形态,学者们大多是从不同形态出发去理解和运用口述历史的。如何认识口述历史的不同形态与发展目标,是口述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目前,学术界对口述历史的理解和运用可以概括为三种不同形态:一是作为史料工具的口述历史。这一形态的口述历史主要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现代电子设备,将历史亲历者或知情人对相关事件的回忆通过口述的方式复现并记录下来以供历史研究参照的史实凭证。二是作为历史研究方法的口述历史。这一形态的口述历史主要是指利用口述史料来拓展和丰富研究对象以解答历史问题的研究方法,其重点在于让口述者担当历史叙述主体。三是作为史学分支学科的口述历史。这一形态的口述历史主要是与文献派史学相对而言的。文献派史学恪守“不存在文献的替代物,没有文献就没有历史”;而口述历史则强调要纠正对历史资料来源的传统偏见,认同历史研究的多样性,并以关注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人”为核心形成一整套治史体系。很显然,史料工具形态和研究方法形态的口述历史都不是口述历史的最终发展目标,口述历史最终是希望自身发展为学科形态的史学分支学科。但是,这一发展目标并不能忽视前两种形态的价值。事实上,史料工具形态与研究方法形态的口述历史共同构成了作为学科形态口述历史中两大至关重要的基础,即认识论与方法论基础。只有厘清这三种形态之间的关联,最终才有可能构建好学科形态的口述历史。
其一,史料工具形态的口述历史应强调唯物史观对口述史料的统摄作用,为学科形态口述历史奠定认识论基础。
历史不是个体记忆的机械总和。只有以一种能够进行思想再现、理性把握与价值判断的逻辑对个体记忆进行统摄,才能帮助我们更加清晰、准确地认识历史。需要指出的是,口述史料的可信性乃是一种特殊的可信性,对口述史料的运用有时并不是基于它与事实的依附,反而是它与事实的分歧。在分歧中,口述者的想象、欲望甚至于遮蔽、彰显、修饰等现象同样能成为另一种证据,并且这种源自心理“真实”的“谬误”有时能折射出更多的历史信息。由此可见,口述史料本身往往并不能自行建构历史,而是有赖于口述历史研究者的理解能力与解释能力。更重要的是,在将个体记忆接纳为历史研究文本时必须看到,记忆渗透着随后的经验,“过去的声音”也同时是“现在的声音”,记忆主体的流变要求研究者必须发展地观察口述史料。只有坚持唯物史观,把握认识在实践过程中的历史性,才有可能避免通过个体、零散的口述史料进行脱离历史本来面貌的研究。缺乏唯物史观的统摄,口述史料的价值就大打折扣。
其二,研究方法形态的口述历史应注重多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倡导研究方法之间的彼此互证,为学科形态的口述历史奠定方法论基础。
历史研究方法涉及以什么样的范畴、原则、理论和方式等来观察和解答历史研究所面对的具体问题。口述历史要想成为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必须注重客观性,但侧重以个体记忆为研究对象的口述历史往往在客观性上饱受质疑。例如,记忆同时包含着事实与想象,记忆的复现过程是高度复杂的,因此仅仅通过记忆来认识历史被许多人认为是不可靠的。再如,口述历史研究者在进行访谈时通常会指定其感兴趣的特定领域,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口述历史要保证自身的客观性,还必须在不断完善自身特有方法的同时,从多学科领域中汲取必要的研究方法作为历史分析工具。具体来说,在以口述历史研究方法为主体开展研究的过程中,除了前期需要大量使用历史文献研究方法以及文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法,后期在“整理史料”基础之上进行的“解释史料”的过程还需广泛借鉴诠释学、语义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传播学等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只有将侧重个体性的口述历史研究方法与其他侧重社会性的研究方法进行互证,才足以回应人们对口述历史客观性的质疑,并得出客观的研究成果。
口述历史赋予个体记忆非常重要的地位,也赋予史学一个不再单纯与书面文献相联系的未来。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入手,努力使个体的记忆与口述的历史更加可靠和可信,真正建构起成熟的口述历史学科形态。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29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