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切忌大而空
编辑同志:
当前,各级党委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责任制的龙头作用体现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认为落实责任制是纪委的事,纪委可以“包打天下”;责任重点不突出,该细化的没细化,定性指标、软指标多,定量指标、硬指标少,责任分工存在“虚化”现象;考核形式单一,很多地方是年头年尾抓一抓,平时很少督导检查,考核也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流于形式;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有些干部形成了“只要个人不贪不占就没问题”的思维定势,在追责问责上不愿下狠手,追责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
笔者认为,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应多方着力:合理设定责任内容,切忌大而空;实行“签字背书”,一旦出了问题,能够依据签字追根溯源、实行倒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终身追究制、连带责任追究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开,为奖惩提供依据。
浙江玉环 蔡凌奇
列明责任清单
编辑同志:
笔者过节回老家,听担任镇委书记的朋友说起,他们镇辖区的一个村,支部书记和会计合伙挪用村里的公款被查处,上级要追究镇委的责任。但具体是追究班子集体,还是他这个书记,抑或是包村副镇长的责任,因为规定不够细,最后不了了之。
这种制度性空白,容易让党委的“集体负责”演化为班子成员的“人人无责”,从而导致一些党委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只“挂名”不出力。因此,落实主体责任不能只喊喊口号、表表态度,而是要把“大要求”细化为“小情形”,列出完整的责任清单,用实打实的措施来检验。这个清单应具体化,没有责任真空;应有统一的标准,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应具备可操作性,不管谁出了问题、出了什么样的问题,都能对号入座。
列明责任清单,关键在责任分解。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分解为单位党政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追责惩戒等“刚规”,细化具体标准,让领导班子各司其职,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列清单时,特别应加重“一把手”的担子,分管领域内出了党风廉政问题,可以适度连带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倒逼其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山东潍坊 李清军
应强化责任追究
编辑同志:
严格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但有的单位和部门在案件处理中,往往是对当事人处理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处理轻甚至不处理,这种责任追究不痛不痒、流于形式、缺乏刚性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容易让一些领导干部产生“主体责任落实不落实一个样”的思想,致使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不了“主责”作用。
强化责任追究,必须完善责任追究体系。首先,应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其次,细化责任追究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和具体处罚措施;再次,切实对相关案件进行“一案双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促进各级党委增强守土有责意识,自觉种好“责任田”。
上海静安 钱立功
预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何落实?欢迎踊跃投稿。来稿提倡“小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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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1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