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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发布,充分展示了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成就。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把共产党执政同尊重和保障人权联系起来,党的十八大报告在阐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时,又明确指出“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近日,中央党校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张晓玲教授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认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实现中国梦对中国的人权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您认为,人权保障与中国梦是什么关系?
张晓玲: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我们要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一论述阐明了中国梦的根本价值——尊重和保障人权,也指明了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源泉。首先,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必然包含对人权的尊重,这为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所证明。其次,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一个民族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从根本上体现在对其人民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上。同时,实现中国梦,归根到底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人民幸福的最根本体现就是其各方面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记者: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您认为这一奋斗目标在人权方面提出了哪些新的更高的要求?
张晓玲:首先,实现中国梦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认识。要从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实现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人民幸福的高度来看待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第二,实现中国梦要求认真落实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政策文件,既是我国政府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庄严承诺,又是在对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特点和规律探索基础上的系统部署,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实现中国梦要求在人权发展中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协调相统一的原则,把人权保障的重点放在关系民生的经济社会权利上,同时也要更好促进人民群众多方面权利的实现,要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记者:尽管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区域差异大,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严重,人权保障面临着不少挑战。您认为应当如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张晓玲:实现中国梦,发展中国人权事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它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把以人为本,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价值取向;人权既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人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人权的核心是平等,国家要在制度上体现每一个公民在尊严、价值、权利、机会和责任上的平等;人权是法治的前提,法治是人权的保障;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必须同各国国情相结合;人权在本质上是一国内部管辖的事务。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28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