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3年起担任全国政协委员,10多年来,一步步学会在关注社会民生重大问题、开展政策调研的过程中积极提案建言,努力履职尽责。
我从6年前开始关注人口政策问题并开展相关调研。在这个过程中我注意到“失独”这一与政策后果高度关联的社会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一胎化”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我国社会中出现了一个不断增大的独生子女群体,“失独”则是因独生子女离世带来的家庭和社会问题。我注意到网上有不少相关的讨论和若干社区,在搜集信息、初步调研的基础上,2013年我提出了《关于建立国家基金,救助“失独”家庭的建议案》,并把提案公布在我的博客里。许多人转发并发表评论和回复,其中一些就来自失独家庭。有一条留言给了我很大触动:“我就是一个失独母亲,孩子到今年已经走了整整20年。我也从一个中年母亲进入了老年。年轻时,什么都不怕,那时候要强,自己也能干,没有这么多的烦恼和无助。现在我得了半身不遂,想喝杯水都没人倒。失独母亲的苦和难,只有自己才真正地知道啊!谢谢大家对失独家庭的理解。”
全国两会后,有关部门就提案内容给予了回复,表达了对“失独”家庭问题的政策关注。我组织团队就这一问题开展进一步调研,获取了许多实证资料和亲身感受。我了解到一些省市已就“失独”问题开展调研并出台了相关救助政策,但救助标准差距较大且作用有限,一些“失独”人员借助互联网组织起来抱团取暖、相互交流,有的通过信访反映情况、呼吁社会关注。
根据过去一年的实证调研,我修改完善了提案,建议总结各地已开展“失独”家庭救助工作的经验,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出台国家层面的救助政策并明确国家责任;相关部门要尽快开展对全国“失独”家庭全面调查并掌握“失独”家庭现状,在此基础上建立救助“失独”家庭的国家基金并成立接受社会捐赠的非公募基金会,科学制定“失独”家庭救助的国家标准并尽快启动全面救助;培育一批致力于“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在已有网络社群的基础上,根据“失独”人员的实际特点与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和扶持,培育、孵化和发展一批条件成熟的组织进行合法登记注册或采取备案制等形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失独”社会组织的成立与发展,实现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与生活援助等全方位服务。
“失独”是不幸的,也是痛苦的。“失独”家庭需要社会更多的关爱,“失独”问题需要我们更多的重视。只有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驱散“失独”家庭心里的阴霾,为他们送去阳光和温暖。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07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