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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滋養民族團結“石榴果”

邵六益
2025年02月11日05:5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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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緩和氣氛、傾聽、說理、講法……貴州榕江縣仁裡水族鄉壽昌村,“老楊調解室”樓下院壩裡,曾任村干部的老楊與三五村民促膝長談,鄰裡之間冰釋前嫌。近年來,榕江縣將鄉村法治建設與當地民族文化有機融合,加強寨佬、矛盾糾紛調解“能人”等隊伍培育,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調解機制,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為民族團結注入法治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族團結是我國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線”,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在促團結、謀發展過程中,夯實法治基礎,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提高民族事務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利於引導各族群眾不斷增強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促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凝聚起民族團結的磅礡力量。

  鞏固民族團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離不開法律規范體系的支撐。例如,將“中華民族”寫入憲法,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寫入新修訂的立法法、地方各級人大和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推動多個地方制定民族團結進步條例……通過法律形式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取得的成績、積累的經驗固定下來,意義重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這部法律的制定,能夠與民族區域自治法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共同夯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法律基礎。

  司法實踐貼近生產生活,直接影響各族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感受,在促進民族團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024年受表彰的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中,就有不少司法工作者。比如,曾任內蒙古扎魯特旗人民法院巴雅爾吐胡碩法庭庭長的那申烏日塔,總結了一套“巡、立、調、審、執、教”的法庭巡回辦案模式,深入牧區,走一路審一線,就地收案就地開庭,30年間審結案件3500余件。退休后,他又任專職調解員,堅持情法結合,妥善化解一系列矛盾問題。正是這樣一批優秀的司法工作者,讓法律更有溫度,讓群眾更加擁護法治,有效推動法治建設在邊疆民族地區落地生根。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各族群眾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國家法律具有統一性,涵養法治意識,能夠加深各族群眾對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切身理解與體悟,從而深化民族團結理念、厚植家國情懷。廣西來賓將法律法規填入代代傳唱的山歌中,打造既有民族特色又含有法律知識的“普法山歌”,同時又用普通話、壯話、瑤話等,演繹了不同版本的“普法山歌”,將較為抽象的法律詞條轉化為接地氣的形式。創新方式方法,有利於提升普法宣傳效果,強化各族群眾對法治的信仰。

  法律是一種規范,也是一種文化。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善用規范之力、文化之力,定能更好滋養民族團結的“石榴果”,鞏固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促進各民族共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作者為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人民日報 》( 2025年02月11日 05 版)

(責編:楊光宇、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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