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一線干警落實家暴告誡制度有據可依了
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9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家庭暴力告誡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旨在進一步發揮家庭暴力告誡制度的作用,積極干預和化解家庭及婚戀矛盾,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系,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
從基層公安干警的角度來看,這是一份非常實用且操作性強的文件。自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以來,許多基層公安執法人員一直對如何具體落實家暴告誡制度感到困惑。例如,什麼是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的基本証據條件?可以作為輔助証據的類型有哪些?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出具告誡書?告誡書的內容和實施流程應該如何細化?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基層執法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就會面臨困難,無法有效執行相關法律法規。
為此,《意見》對告誡制度的實體和程序規范、告誡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銜接、告誡制度的具體實施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例如,《意見》明確規定,對於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情況,公安機關可以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等等。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公安機關有了更加清晰的依據和流程,從而能夠更加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需要明確指出的是,這是一份由九部門聯合發布的通知。這意味著,家庭暴力告誡制度不僅僅涉及公安機關,而是需要多個部門聯合配合,共同應對的社會難題。近年來,許多家庭暴力案件的處理工作最終都落在了公安機關身上,讓許多基層公安干警感到壓力倍增。這份《意見》顯然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因此明確提出要建立一個各部門協同的反家暴工作體系。特別是,《意見》明確了黨委政法委、法院、教育、民政、司法、衛生健康、婦聯、婦兒工委等八個相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工作銜接機制,從而解決了以往各部門各自為政、難以形成合力的問題。通過這種多部門協作的方式,可以更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減輕基層公安干警的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有助於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抵制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圍,進一步促進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
總之,《意見》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又邁出了重要一步。隨著這一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深入實施,必將為廣大人民群眾創造一個更加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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