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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加強規范化建設 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蔣 萌
2024年10月11日16:49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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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會同中央社會工作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印發《關於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管手段,為社會組織健康發展護航。

社會組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國社會組織總量已達88.2萬余家,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擴大對外交往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要看到,社會組織領域還存在發展不夠規范、風險防范薄弱等問題,亟須通過深化改革健全完善制度、妥善引導運作。《意見》針對有關突出問題,科學指導,精准施策,是新時期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的有力舉措。

依法嚴格登記審查,從源頭做好服務與把關。《意見》提出,在成立登記階段,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實行事先告知提示,避免發起人、捐資人盲目申請成立登記社會組織﹔在負責人人選審查時,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負責人選任、公示、履職、管理、監督、退出等制度﹔在名稱審核、業務范圍審定時,按照明確、清晰、聚焦主業的原則進行把關,引導社會組織聚焦主責主業。強化服務職能,未雨綢繆,防患未然。把問題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到前面,為社會組織開好頭、起好步奠定基礎。

確保社會組織規范運轉,要加強社會組織自身建設,更要強化多部門聯合監管。《意見》明確,強化內部機構功能作用、加強分支(代表)機構管理、加強財務管理、健全內部糾紛解決機制,解決部分社會組織內部治理不完善、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失靈等突出問題,推動社會組織加強對人、財、物、活動的管理。在強化管理和監督方面,《意見》提出,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提升年檢年報工作質量、規范社會組織收費、加強綜合監督管理等,推動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形成監管合力。創新社會組織內部管理模式與外部監管手段,促進“自律與他律”有機結合,可以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各項活動,唱好群英會、打好合力牌。

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同樣貫穿社會組織運行全過程。《意見》強調,加大在社會組織組建黨組織力度,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社會組織重大問題決策制度機制。切實發揮好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發揮政治引領作用,確保社會組織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社會組織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對有關部門而言,要切實將《意見》落到實處,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社會組織運作,提高其參與社會治理效能,走好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社會組織也要加強自身建設,在動員社會力量、整合各方資源、提供專業服務等方面發揮自身優勢,更好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努力為社會與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

(責編:舒雅、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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