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治理無序放生,不能只是“高舉輕放”
剛貫通沒多久的上海蘇州河環境宜人,近段時間卻備受無序放生困擾,高峰時期工作人員甚至一天能打撈出1噸死魚。有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蘇州河上每天有三條船同時進行保潔作業,但隨著放生祈福的人越來越多,清撈的難度正在逐步增大。
為何祈福放生魚類反而導致大量魚群死亡?究其原因,還是盲目無序肆意放生惹的禍。放生魚本身健康狀況不一,加上放生數量急劇增加導致河道水體含氧量降低,碰上高溫、暴雨等極端天氣,大量魚類難以適應蘇州河的環境,就會造成魚群死亡。放生本意向善,但不考慮魚類品種、不對魚類生存習性進行科學研判的盲目放生,隻能既害了無辜的動物,又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面對大量魚群死亡的棘手情況,當地相關部門已組織人力迅速清撈。然而,勉力清撈顯然不是長久之計,如果不對無序放生加強管理,那麼對相關水域治理就會變成“治標不治本”,最終水質被破壞,遭殃的還是百姓。
實際上,我國對於規范放生行為已有法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都有相應的規定。2023年,上海也已發布《關於進一步規范本市公共水域放生(增殖放流)活動的意見》,強調明確放生的種類、數量、時間、地點等都要報告,接受監督檢查。同年7月,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發布《上海市公共水域放生活動技術指引》,倡導科學、規范開展群眾性放生活動,維護水域生態安全及公共水域管理秩序,引導公眾了解規范放生相關技術要求。
對此類無序放生行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同部門之間職責劃分不夠明晰、信息未能順暢共享等狀況。此外,放生行為具有較強的隨機性和隱蔽性,這無疑給行政管理帶來了極大的挑戰。而且,部分放生者為了躲避法律責任,會選擇在夜間或者偏遠地區進行放生,如此一來,監管的難度進一步加大。
針對以上問題,一方面應進一步暢通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聯系,施行綜合治理,要嚴格對放生活動把關,對違反規定的放生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對拒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另一方面,要積極進行科普,不斷強調科學放生理念,制定科學合理的標准和流程,確保放生行為合法、有序、生態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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