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律明白人”發揮更大作用(人民時評)
群眾身邊有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就多了一個抓手
無論是小兩口吵架賭氣鬧離婚,還是鄰居間因土地劃分問題產生矛盾,在四川省梓潼縣石牛鎮金牛街社區,群眾遇到這些糾紛時總會想到找“法律明白人”老劉。發揮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老劉引導居民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及時就地化解了不少糾紛。
近年來,像老劉這樣活躍在廣大鄉村地區的“法律明白人”越來越多。把“法言法語”轉化成“鄉音土話”,讓村民真正聽得懂、學得會、用得上﹔及時排查微風險、化解微矛盾,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進村入戶了解情況、收集群眾法律需求,讓基層治理更精准……“法律明白人”日益成為群眾身邊的社情民意信息員、政策法律宣傳員、矛盾糾紛化解員、法治實踐引導員。截至2023年9月底,全國已培育“法律明白人”394萬余名,基本實現“法律明白人”在每個行政村的全覆蓋。
鄉村普法需要精准到人,基層依法治理呼喚“生力軍”。實施鄉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是全國“八五”普法規劃4個專項工程之一。“法律明白人”通常具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經過法治培訓,能夠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帶頭參與鄉村治理。既有血緣、親緣、地緣優勢,又有鄉情、親情、友情資源,“法律明白人”針對農村常見問題開展法治宣傳和矛盾糾紛調解等工作,在教育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如同在基層播撒下一顆顆法治“種子”,“法律明白人”推動法治在廣袤鄉村落地生根。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打通法治鄉村建設“最后一公裡”,必須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依法治理、依法辦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需要一支扎根基層、契合實際,群眾身邊找得著、用得上、永在村(社區)的基層依法治理隊伍。比如,在一些地方,針對“高價彩禮”“濫辦酒席”等陋習,有“法律明白人”以案釋法,倡導文明新風﹔碰上矛盾糾紛特別是家庭糾紛、鄰裡糾紛,村民更願找“法律明白人”調處,既便捷管用、又節約成本。從普法到化解糾紛,從收集意見建議到依法參與村務管理,群眾身邊有了“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就多了一個抓手。
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培養質量和作用發揮是關鍵。調查發現,不少農民群眾在遇到矛盾糾紛時,往往首先想到找村干部評理。對此,多地注重優化人員結構,將村(社區)兩委成員作為“法律明白人”培養的重中之重。不少地方還借助“外腦”提升“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的能力。前不久,司法部、全國普法辦正式啟動“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將村(居)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和“法律明白人”的鄉土優勢結合起來,以實現“1+1>2”的效果,助力形成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合力。
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總體來看,“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成效明顯,但在一些地方,還存在缺乏有效激勵機制、與基層其他法治資源力量整合不足等問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因地制宜探索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就能進一步夯實全面依法治國根基,推動我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人民日報 》( 2024年01月05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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