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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熱評:被判賠償10萬余元!熊孩子闖禍,家長須擔責

秦川
2023年10月23日19:09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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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作劇是要付出代價的!據媒體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民事案例中了解到,今年12歲的小杰(化名),就讀於廣州某中學初一年級,學校午休時,趁同班同學思思(化名)起身說話,偷偷將其椅子向后拉,致其嚴重受傷。事后,思思父母將小杰及其父母、學校共同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學校無責,小杰及其父母向思思賠償10萬余元。

小杰及其父母被判賠償思思10萬余元,沒問題!思思因坐空而受傷,“被診斷出顱腦外傷、視物模糊、雙目視神經挫傷”,完全是小杰的侵權行為所致。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此,小杰應承受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小杰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由小杰的監護人,即其父母承擔。換言之,熊孩子闖禍、家長買單,合情合理合法。

有網友說:“我讀書時,很多男同學都喜歡這樣的惡作劇。”誠然,看到別人屁股剛離開座椅便悄悄移開座椅,以期看到對方因坐空而出現四腳朝天的窘狀,隨機引來哄堂大笑,為了“笑果”而不惜置他人於危險之中,這種做法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常見。

這種行為,不出事姑且算個“故事”,一出事就是事故,須承擔責任。惡作劇也是分層次的,要拿捏分寸、把握輕重,否則很容易出意外,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當然,在此事中還關乎家庭教育、關乎監護人責任等。不可回避的是,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家長對孩子疏於監管,該盡的責任不盡,導致孩子變得越來越“熊”,不僅有害於孩子自身成長,也有礙於他人成長。

對於孩子來說,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應當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這是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明確規定和剛性要求。

惡作劇一旦“惡”出了界,就必然出事﹔開玩笑一旦失去了底線,就難逃追責。這起案例再次提醒家長,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等到出事才后悔,更不能出事后推卸責任、缺乏自我省思。而對於“小杰”們來說,也要銘記有些玩笑不能開,有些惡作劇不能玩,該有的安全意識不能丟。

(責編:燕帥、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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