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強化執法司法協同 共護國家水安全
在近日召開的首屆服務保障黃河國家戰略檢察論壇上,最高檢和水利部聯合發布一批檢察監督與水行政執法協同保護黃河水安全典型案例,涉及黃河流域9省區。典型案例聚焦防洪安全、水資源保護、灘區治理、水生態修復、水土保持等黃河水安全領域問題,依法嚴懲非法採砂等嚴重危害黃河流域生態及河勢穩定的行為,形成法治震懾,為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生態之基。水安全是涉及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著眼於生態文明建設全局,明確了“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開創了治水興水新局面。
提升治水興水效能和更好維護國家水安全,需要法治提供保障和支撐。從長江保護法和黃河保護法先后實施,對長江流域和黃河流域的水資源管理、水生態保護、河湖管控、控制性工程統一調度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到地下水管理條例頒布實施,聚焦地下水超採、污染兩大突出問題,對地下水保護治理作出全面規定……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由5件法律、19件行政法規、55件部門規章、逾千件地方性法規規章組成的水法規體系,各項水事活動基本實現有法可依。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針對現實中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妨礙行洪,非法取水,侵佔河湖、堤防、水庫庫容,人為造成水土流失等違法行為,需要在完善水法規體系的同時,持續加強水行政執法體系建設,不斷健全水行政執法跨區域聯動、跨部門聯合、行刑銜接等機制,進一步提升水行政執法水平。同時,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新老水問題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其治理管理工作具有很強的公益性特征。因此,在涉水領域開展檢察公益訴訟既有法理基礎,又有實踐需要,也是強化執法司法協同的重要抓手。
值得注意的是,從履職的順位上看,水行政執法是第一位的,承擔的責任是主體責任。而檢察公益訴訟是督促之訴,重在觀察、職在督促。既要秉持“司法不越位,監督不缺位”的司法導向,也要堅持“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狀態”的監督理念,充分發揮訴前磋商、檢察建議等程序優勢,能夠磋商解決的就不用發檢察建議,能夠發檢察建議解決的就不用提起訴訟,促進行政機關自我糾錯、依法行政。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其中有8件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均是在訴前推動問題解決。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水”不僅關系到我們家園的美麗安寧,也關系到中華文明的生生不息、永續發展。護航綠水長流,既要充分發揮水行政執法在水資源保護中的作用,也要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的監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加強取水許可審批管理與水行政執法的銜接,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開展問題專項整治,健全管理長效機制,形成執法與司法協同聯動“1+1>2”的治理效果,共護國家水安全,共治優質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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