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日報:防止著名商標在“變通”中復活

李振南

2018年08月06日00:00  來源:內蒙古日報
 
原標題:防止著名商標在“變通”中復活

  近日,上海、重慶、內蒙古、山東、武漢等地均發文,正式廢止政府對著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的地方性法規,以更為堅決的態度叫停對著名商標的行政認定,一時間引發輿論熱議。

  著名商標制度在運行之初,確實對鼓勵企業增強品牌意識、提高產品質量、推動地方經濟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但從根本上來說,由政府對著名商標作出認定和保護,是以政府的公信力為企業背書,有選擇性支持的嫌疑,背離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我國一些知名度比較高的商標,像全聚德、同仁堂等,不是靠著政府評比才享譽全國、蜚聲世界,而是市場和消費者認可的結果。換言之,真正有影響的產品和企業,不一定需要政府來背書。而一旦為那些有問題的產品或企業背書,不僅會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建立,還會損傷政府公信力。

  這一次叫停著名商標的行政認定,充分體現了政府回歸職能本位、尊重市場規律和市場主體的精神。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防止著名商標在“變通”中復活,有兩個問題必須要弄清楚、解決好。

  首先,地方政府不再對著名商標進行認定后,之前已經被認定為著名商標的產品和企業,是不是還能繼續使用著名商標進行宣傳和推廣?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此,必須要在叫停著名商標行政認定的同時,禁止企業繼續使用原來的著名商標,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其次,地方政府不認定著名商標了,那“紅頂中介”能不能繼續認定?答案顯然也是否定的。做到“叫而能停”,政府部門既要“該放手時就放手”,不干涉市場和消費者的決定﹔也要“該出手時就出手”,不給“紅頂中介”以生存空間,不留權力尋租的“灰色地帶”。

  讓市場的歸市場,權力的歸權力,不僅可有效厘清二者邊界,也可避免權力尋租、企業質量意識懈怠。將權力賦予產品的光環摘下,市場競爭才會更加公平,也才會督促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市場、質量、安全懷有更多敬畏之心。

(責編:周文韜(實習生)、王倩)